lonowaurwkbu wrote:開單是他們的權力,但(恕刪) 警員手上的PDA可以連線啊!我親眼看過那台PDA一分鐘內就可以秀出我的照片了,全台灣2000多萬人喲!何況只是幾百款的重機?要落實法規配套措施也不考慮完善,這真的不是鄉民愛酸!
真的欸..傻眼kate112244 wrote:怎麼不去罰原廠怎麼不(恕刪) 嗯~針對噪音相對合理~也可以理解上翹的氣會被噴到臉上的不適感..但這次太誇張了吧..lboblin wrote:排氣管應該針對噪音,...(恕刪) 根本擾民,還執意開單~mikewo wrote: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二...(恕刪) dcting wrote:主要是警員身邊沒有配...(恕刪) 如果這些話真的是分隊長說的,是不是不太恰當mikewo wrote:湖內交通隊 分隊長:...(恕刪) 非常贊同你!shingo.kaku wrote:個人覺得,大家都確定...(恕刪)
問題不是出在警察身上, 應該是監理單位的事才對警察是依照所拿到的規範去開單, 就是排氣管出口的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原廠車的排氣管角度不對, 為何會容許進口販賣?這個才是大家要去追問的為何早就有"排氣管出口的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的規定, 後來這些大重又能違反這條規定來進口所以是進口審驗單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