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重機車主(騎乘者)會不會剛好就是位已大腹便便的孕婦?!當然,看「證」很重要,但在現今這社會,這樣的證件常常是被人過度「氾濫使用」的;因此有時「當事者」其實更重要。當然,若已是大腹便便的確不太適合騎乘啦。我只是單純提出這樣的可能(之一),而且「其他的可能」也是存在,無法一一列舉;當然檢舉是你的權利。
Andy31大勿戰你我都知道紅黃牌能停汽車格(在無專用區時),我發此文是因爲是親子車格,政府有名文規定使用時機,通常36公斤或12歲以下是要座安全座椅的,重機不可能裝吧!有些賣場很貼心會有單獨區250以上重機專用格和汽車分開,今天我去的板橋車站入口處有寫250以上請下汽車,該車進來無問題,只是要停一般停車格,非親子,婦女,殘障格!
我是N次貼 wrote:Andy31大勿戰...(恕刪) 不好意思 沒有要戰的意思因為未來應該會入手重機不想讓自己成為白目不守法的人所以發問一下搞清楚停車相關的事情您也知道 目前討論的 看得我有點亂ps. 非常認同檢舉不合法的使用行為 感謝檢舉人
yang_han_wen wrote:主要是討論「親子車位...(恕刪) 剛剛的疑問是接續著 Big大與魯拉大的對話而產生的所以我的引言也是引用魯拉大親子車位是留給需要的人使用的 這一點疑問都沒有ps.上篇已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