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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年度檢核出爐保持安全車距觀念仍不足

又有人提什麼同意不同意
立院當年付委還要經過三讀
經過的考核流程不會比你同不同意還少
現在用行政命令擋三讀通過既成法
就是重點
請把該給的權益
還給大家
這不是同不同意
而是相對剝奪
重機畢竟是臺機車,只要我騎快速道路我前方的安全車距一定會拉得比開車還要開得多,因為我沒有容錯的空間,不開放國道使用我是無所謂的,只要交通部把重機認定為機車,不合情理的法規改一改,就不會整天被放大檢視了!

asdf3164 wrote:
民眾對於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意識較不足


幫翻譯:
[交通部與噓董尚未喬定誰付門架後方車牌辨識系統的錢]

cccsamuel wrote:
現在用行政命令擋三讀通過既成法
就是重點
請把該給的權益
還給大家
這不是同不同意
而是相對剝奪


本日最中肯!
可惜這世間明理的人不多啊.....
垃圾官就是垃圾官
怎麼做都有靠北的瞎理由
一被打臉馬上又換一種說法

"檢核小組認為,大型重機是否開放行駛國道之關鍵點應是取得社會大眾共識,並非係以小汽車與大型重機之檢核結果來比較"

數據一被打臉就說不該拿檢核結果來比,那這一年是在檢核三小的?

講到共識就更瞎了
空汙法有考慮到社會共識嗎?
區間測速有考慮到社會共識嗎?

這年頭官真他X的好當
如果這樣還不能上那我已經不期待了
原來法律修改過後
執行還要拖了五年
還一直說民眾沒有共識
所以不執法?
交通部太神奇了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內容一點都不意外
啊就是由一堆連機車都不會騎的人來要求別人怎麼騎車
當然無法體會騎車的需求與狀況

看看這樣的報告結果..
就好像台彩公布頭獎得主的新聞稿~ 都是公務員 & 回家鄉經過 & 每次都來買50元.....

真的聽膩了
反正現在流行法律文字上面留個洞,讓行政命令臨架於法律上。

人家是有需求跟必要才去立法執行,既然立了法,又有意無意的

不執行,立法委員又何必浪費全國人民的錢去立那個法.....

繳了高額稅金跟立了一個不執行的法令,理由是安全方面有疑慮

汽車三寶該不該禁止上路?同一種狀況二種標準。

行車安全距離,就算開車,我也很常看到沒有安全距離的4輪駕駛

,不用處罰跟宣導去做,反而禁止它,那是因咽廢食。
原來法律修改過後
執行還要拖了五年
還一直說民眾沒有共識
所以不執法?
交通部太神奇了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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