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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篇簡單粗暴的廢文】關於路權爭取這檔事

如果真的要爭取權力
那也要爭取其他用路人的權力

不能再以因注意而未注意去逞罰大型重機鑽車道自己摔車.而讓後續車輛壓輾的事件

然後一堆罰則應到刑事庭上去
變成刑事罰才行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hadesczw wrote:
我也很贊同樓主的說法,希望我的125可以趕快騎上高速公路,不然明明很近的上班地點,都要開一人汽車浪費資源跟自己的油錢


125不太可能,國產125催到爆表雖然時速表破百但實際大概都只有8X~9X,
都在國道中內線的最低速限勉強及格而已,150的話還比較有可能
之前就提過,機車沒有車殼保護,(預備的)馬力就是保命的工具要有再加速的能力;狀況不對就是逃,結果某見獵心喜的傢伙爆:"你看吧、你看吧"。

4輪催到底,就剩下被動防護,自己開車也一段時間沒看過正面對決43t不馬賽克敢來給大家參觀的。


天然紀念物 wrote:

125不太可能,國產125催到爆表雖然時速表破百但實際大概都只有8X~9X,
都在國道中內線的最低速限勉強及格而已,150的話還比較有可能
如果真的要爭取權力
那也要爭取其他用路人的權力.....
這的確是個好問題.台灣的交通規則.處理與罰則太多灰色地帶.造成怕死的當路隊長.不怕死的全衝到對向當輪下冤魂.而正常行駛在自己道路上的卻要背負.過失殺人的刑責.更慘的還要賠償一筆可觀的慰問金....真是"雖"到爆.
如果我是交通部長...交通規則就會簡單很多.全台道路分隔線.只有一種."單黃實線"這樣駕照筆試路考好記又簡單.規則也簡單.所有道路都可以超車.但是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因為很重要要說三次.只要超車發生交通事故.就是跨線超車者全賠.不管跨線者是死是活.賠到傾家蕩產.至於前車失控造成後車追撞.還是很簡單.你是後車.理所當然.要保持安全車距.這種白癡問題.就不要拿出來問了.如果追撞成為免責.那路上都是大卡車與壓路機了...我買壓路機最超值了.到時可以看到千萬超跑.百萬重機.平價房車.在我過後.一片平坦......哈哈哈.
如果交通部長可以民選....01的朋友記得.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奈々由宇 wrote:
嘛,其實天知地知你知...(恕刪)
問題我看到很多仿賽的重機,都在挑戰極限
我居住的地方是市區的交通要道,常看到仿賽破百
我知道一定有人說是個案

台三線是重機主要行駛路線,很多仿賽的來回跑(時速簡直用極限來形容)
當然也是有很多重機騎士,也是會看情況調整時速(該快就快、該慢就慢)
不長眼 wrote:
如果真的要爭取權力...(恕刪)


問題是你所說的那種事件
在國道四輪發生連續追撞的時候若有人傷亡
不也是以同樣法則在處裡嗎?
許多甚至是卡在車內起火燒死的
重機搞不好還是因碰撞而人飛出去
天然紀念物 wrote:
125不太可能,國...(恕刪)

其實台灣以250跟550作為區分標準真的很莫名,根本不具代表性...
先不說汽車500-8000都是同一張,機車50-550就分了四張牌照這種事,畢竟日本也有分級,但至少比台灣設置的節點合理

50以下跟以上世界各國都有分級這點就先不提
動力開始明顯出現斷層式的差異,第一個過渡點是125-150這區間的前後,再來是300-400這區間的前後,接著就是600以上才是真正該被稱作重機的等級
拿日本來說,125-400才叫做稱作"普通二輪" 125以下都是小型(?
附帶一提,很多人愛提的日本"125可以上高速"其實就是從125-400這級距開始可以上,125以下不行;於是野狼125這種實際排氣量124.X的一樣上不去(?

手殘護一生 wrote:
問題我看到很多仿賽...(恕刪)

你至少懂得說是仿賽w然而來這版反路權的更多是只認牌色不認車型然後一竿子打死

說起來參加路權遊行的大多是美式機車跟RV車,仿賽車主反而大多不怎麼想上
倒不如說因為車輛特性的關係,別說國道大概連平時市區通勤都不怎麼會想騎

在台灣的重車還是以大羊跟街車為大宗,只是這些車主平時都是低調在騎,
在某些明星路段曝光率遠低仿賽導致很多人對重機的印象都還是直接跟仿賽連結

大羊跟街車雖然也不是飆不起來,但他們的車款定位始終還是以穩定為主
在催到足以被稱作飆的程度之後沒多久,車身對操控的反饋就會讓車主不得不收斂了

嘛 還是那句啦 不騎的人不只不懂,而且也永遠不想懂w
但我還是想說這種人到底一開始來重機版是想幹嘛的w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我是來認真討論不是打嘴砲找樂子的錯覺?
pureterry wrote:
問題是你所說的那種事件
在國道四輪發生連續追撞的時候若有人傷亡
不也是以同樣法則在處裡嗎?...(恕刪)


當然是全盤檢討不適宜的法規
不要再回四輪車怎樣.
大型重機討論一定要拉四輪車出來?.
一併處理不行嗎?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關於機車分級550cc,版大有所不知.
當初在談分級制時,是以500cc為一級.
那時正好有一款500大羊上市,於是把標準提高到550cc,
不久廠商就推出600大羊.
所以分級制充滿了妥協的味道.

而且,大重機比照汽車,明擺著就是穿小鞋.
不過當時的時空環境,人們對大重機成見極深.
台灣這種環境有需要騎重機嗎?
日本有暴走族,美國有飛車黨(地獄天使等),遲早這些騎重機的也會在街頭成群結黨.

重型機車始終蒙著一層不相稱的形象.電影慾望街車中的馬龍白蘭度,第三集中營中的史提夫麥昆,他們騎機車的帥勁都讓人對機車熱血沸騰.卻讓人忘記機車也就只是兩輪的交通工具.
個人看法,在民意可以接受重機之前,官員是不可能放水的.在美國也有一段機車的黑暗期.不是都是快樂騎士的.
就個人觀察快速道路的情況,估計至少七成的騎士應該算是守法的用路人.
當然也有不公平之處,一人有錯全體受責.
我相信重機越來越多,也許會改變人們對重機的印象
Krassowski wrote:
那時正好有一款500大羊上市,於是把標準提高到550cc,
不久廠商就推出600大羊.
所以分級制充滿了妥協的味道.
一種不准羊上國道的概念
所以分級充滿歧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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