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环子 wrote:這只證明一件事曾經...(恕刪) 入境隨俗好嗎?時速100km/h除以4顆輪 = 1輪25km/h時速100km/h除以2顆輪 = 1輪50km/h速度快一倍,這不是狂飆,什麼才是狂飆?
咦?影片看不太清楚...請問是4輪駕駛人邊開車邊使用手機嗎?如果是...檢舉他....太目無王法了!!!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增訂,汽機車駕駛不得拿智慧型手機使用即時通訊軟體、玩遊戲、看影片等。違規者,汽車駕駛可罰3千元,機車騎士則可罰1千元。三讀通過的法令...人民是一定要遵守的!!!
frogman_wang wrote:剛剛看到TVBS報...(恕刪) 交通部的公務員說過,國道五號是長隧道,騎車走隧道會窒息而死怎麼這位機車騎士沒事好好的!?莫非香港人的身體構造比較特別?!還是中華民國交通部的公務員頭腦結構比較特別,能想到其他國家人種都想不到也沒遇過的「騎車走隧道會窒息」?令人好奇,若是真如交通部公務員們所說,騎車走隧道會窒息,那開敞篷車走國道五號雪山隧道,也一樣會窒息而死嗎?是否該禁止開窗、禁行敞篷車還是說只要開車時走雪隧,開窗很安全,敞篷車也安全,惟有騎車會窒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