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354 wrote:
但周遭停紅黃線的呢?....視而不見.......(恕刪)
你如何確定警察沒開罰啊

搞不好警察已經開完了,或是晚點再去開單
就好像有3臺車闖紅燈,警察就是偏偏抓最後一台
被抓的那一位就抱怨警察偏心
owenilu wrote:
可以上快速道路的機車不就等同汽車一樣享有此權利嗎
既然享有此權利,停在該停的位置,不也是您該行使的義務嗎?
如果我是警察我也会會特別注意那台跟大家都不一樣還特別轉向停的車開罰單
以後停好停在該停的位置上就不怕被開罰單了,不要再去理會誰沒停好為什麼沒被開罰單而是你被開!人生在世界本來就一堆不公平!譬如退休軍功教不用做事月領好幾萬,叫一堆只領22K的人去養這些人...一堆不公平懶得講
可是兄臺啊,你說的權利並沒有全部到位耶!? 在法界的觀點,權利確實往往伴隨著義務是沒錯,但是這建立在"平等"的前提之上。
汽車要繳燃料牌照稅 → 重機也要繳,而且繳費標準還跟汽車一樣
汽車可以走快速道路 → 重機也可以走
汽車可以走高速公路 → ???????????
既然目前交通部仍未公布哪些路段及時段能讓重機行駛,就表示目前重機仍無擁有走高速公路的"權利",那麼"義務"就不應該完全比照汽車辦理,你說是不?? 那麼比照平等原則,是不是某些"義務"就不應該要讓重機負責??就好像你我同樣都身為中華民國人民,繳同樣的稅金,領有同樣的身分證,所以享有的權益跟義務應該都要平等嘛!?
喔對了,如果你要拿「退休軍公教」做例子,建議你在前面加上個「高階」兩個字,許多高階退休公務員確實是混吃等死沒錯。但是基層公務員實際上是血汗得要死,絕大多數公家機關內部生態就是有功長官領,有過下屬扛。更不用說什麼「領22K的去養這些人」,基層公務員也是要繳稅,而且公務員的年收入所處在的級距,他們要繳的稅通常還比一般人多呢



最後,看到不公平就是要想辦法去改進,只是嘴巴上說「人生在世界本來就一堆不平等」而完全無作為去改變它的話,那個叫「奴性」。但是我相信你應該沒有這麼奴,對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