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騎竹科這路段有陷阱,會被檢舉罰4000。6/7申訴回覆撤銷本案違規。


fancy2012 wrote:
提醒各位大重車友,騎...(恕刪)


這個應該是有點類似聯絡道的交流道
只是剛好跨接在兩條平面道路上

至於只有寫"禁止機器腳踏車進入"
應該是草率行事,並沒有考慮到重機

age1115 wrote:
這個應該是有點類似聯絡道的交流道..(恕刪)


沒錯...是高速公路...交流道...無誤..

很大的一個坑 警察業績不用煩惱了..

趕快找另外一條捷徑吧~~
標誌沒有錯誤,只是該路段非為公告可行駛的路段,所以...........
我也覺得那段路有陷阱,標誌要騎到很靠近才會看到,這哪門子的標誌,根本位置有問題
違規行駛國道交流道引道是事實,被開單是當然的事,這樣要申訴什麼?

現行法規已經明訂在那裡,就算那個禁行機車號誌有瑕疵,

還是不牴觸機車禁行國道,不管你是幾cc的機車都一樣,

這麼清楚的道理你要去挑戰它,那就請付出四千過路費吧!
上法院裁決
處理申訴跟開單的是同一單位
申訴無效是理所當的
申訴有效才奇怪
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問題
是否就是

百姓違規-->不囉嗦馬上罰
交通部違規不執法-->不會有事,三讀通過照常不執行,監持用舊法條執法

fancy2012 wrote:
提醒各位大重車友,...(恕刪)


剛好這段路在我公司附近, 我每天騎黃牌上下班都會路過旁邊

這段路無論哪一個方向進出, 都只有"禁行機車"的標誌與地面標語
也沒有國道標誌, 中間還有一個迴轉區域
小弟我認為根本不能算是國道引道...

如果要做引道, 就要明確標誌國道標誌, 或是放置"汽車專行"的標誌在路口
而非禁行機車
菜鳥爸爸進行式
我覺得這個罰單可以走法院申訴看看,但還是要看遇到哪種法官,像有些違停,跨雙白線的違規,都可以用標線掉漆不明顯而撤消掉,那樓主說的標示不明的情況也是有機會的。

fancy2012 wrote:

是熱心汽車駕駛檢舉的...(恕刪)


讚~~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