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印的話不就是慢車道嗎?為何不能行駛慢車道?
就算印了機慢車專用/優先,根據法條的說法是除了右轉與準備停車外不得佔用
那就打右轉方向燈騎過去,被檢舉就去申訴我準備靠邊停車
The only thing that not change in this world is ev
cm4430 wrote:
”機車道沒人耶,我可不可以從那裡超越其他四輪車“
就法律上來講是不行的,因為大型重機路權跟小汽車一樣
靠邊停車、起步進入車道,不管幾輪,都可行駛慢車道
沒有開不開放的問題
法規沒有說,慢車道只能行駛幾公尺
走慢車道找車位...找不到,再開回快車道...可以開罰單嗎?
那,可不可以利用慢車道超車呢?
理論上,慢車道速限40
所以,不塞車時,騎慢車道不超速(40),超不過快車道(50~70)
那,塞車時,利用慢車道,移到車陣前方呢?
台灣也判過,等紅燈時,重機lane filtering到前面,不算超車...所以,也沒必要騎慢車道
澳洲:塞車時lane fil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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