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汽車就是不能走(小)機車專用道
但重機體積還是比小汽車小很多
要不鑽來鑽去也是要很有修養的騎士才做得到吧
最近每天上班在樹林環河道路
都有一輛紅牌重機一路機車優先道騎過去
星期六下午去板橋一趟
也是一輛重機從後邊過來
然後就從我小汽車的右邊過去了(當時道路是單邊一線道)
跟其他一般摩托車一樣騎乘方式
個人用意不是在於指責那些紅牌重機
(汽車、職業車輛也都是有好好開跟亂七八糟開的)
只是想瞭解一下
目前法律規定紅牌重機比照汽車
那這種鑽縫過去的方式
算是違法嗎?(走一般機車專用/優先道肯定算是違規了吧)
或者就像塞車時明明是兩線道卻變成三線道一樣
遊走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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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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