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舊聞,無異議!!小弟比較納悶的是"附帶決議說明: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機懸掛兩面牌的規定,在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記得最近一次的大型重機全面換發牌照好像是在 101年 之後此條文通過是在 100年為何到現在還要懸掛兩面牌??
為什麼重機不能併駛?為什麼重機不能超車?為什麼重機不能使用路肩?像一般車隊,如果不能併駛,加上前後距離也大概有百來公尺。不能超車就更扯了,碰到烏龜車,那怎麼辦?在後面狂叭它嗎?!不能走路肩,那塞車怎麼辦?在後面吸油煙嗎?應該不可能有呆瓜會立這種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