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問題其實我自己早有答案,很簡單......就是自己承擔損失,被開罰單的金錢損失,伸訴也沒意義,被擠沙丁魚的車身損失,難找事主難鎖賠,不想睹就依法停車,就像很多人以不影響車流停車在機車停等區,這樣子不也是在睹民眾對你的處理,終究想法是一回事,有種去跟政府吵......
樓主,請問你知道臺北車站地下停車場一天只要300元嗎?比停在京站好多了!!噢對了,說一件讓你更火的事情那個停車場的出口就是高鐵/臺鐵B1售票區跟進出站閘門的位子XDDDD下次請自己做好功課La,不然沒人幫的了你
不是為了省錢...撇開停車格的問題為何很多紅黃牌不跟白牌一樣屁股朝道路是因為路兩旁較低紅黃牌重機車重 加上龍頭可轉的角度比白牌小很多若是頭進去 很難用牽的牽出來所以紅黃牌常常會用倒車入庫的一來是可以直接用騎的騎出來二來是頭出來看一下有沒有來車;轉一次就走用屁股出來要還要邊注意有沒有後方來車 而且龍頭要反覆轉兩~三次才能與道路平行 有影響交通的可能性這也是為什麼汽車都提倡用倒車入庫的原因
甚麼叫做重機只會爭取路權(還會爭取停車權阿...)我個人支持125cc以上車種上國道(但是駕照要嚴格重考)綠牌以上解除禁行機車。(綠牌仍屬機慢車,沒辦法...有電動車麻)支持回收汽車路邊停車權(反正有路邊停車你們還是愛並排臨停麻)觀光區域設置遊覽車臨停及停車場(純粹賺觀光客的錢)龜速車檢舉制度,被檢舉3次重新學開車。超速車逞罰制度,超速40公里以上,洗屍體3個月。
我的車是NIKITA 300會停機車格或沒有畫紅線但是又塞一堆機車的位置但是我會倒車入庫來停,為的是 ....離開位置時的效率比較高,因為車長車重~二來也想隱匿車牌不想招惹麻煩~不管是汽車、紅牌、黃牌、白牌、綠牌面對停車都有一樣的困擾不是不想守規矩 .... 而是遊戲規則不合情理大家都是用路人~為何不多用包容來看待每個人都有的不方便?
個人無紅黃牌, 但絕不是眼紅.只是對於"只要車子停得進去,為什麼不能停"這句話, 感覺就是:只要是我喜歡, 有甚麼不可以!嗯, 這裡雖然被稱為鬼島, 但是, 規定就是規定.不管是兩段左轉, 明明是兩輪卻要被當成汽車看待, 還是其他零零總總的...條文, 法規, 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不管白黃紅, 挑戰明文規定, 就不要問為什麼被開單!對了, 要講合情理, 換個角度想吧!上場比賽, 不就是為了贏?所以喽! 不必理會裁判說的: 不准插眼, 踢下體, 肘子拐臉...因為一切都是為了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