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zeelf wrote:執法者連主幹道路權都...(恕刪) 現在沒有再分主幹枝幹的,首先要看號誌及地上畫的等,都沒有就是禮讓右邊來車,不過這種小路通常會有要禮讓主幹的號誌,不管怎樣,騎車要有危險意識,要能分辨100公尺內狀況,還有速度,不要太快啊,尤其後面還坐了心愛的人,唉。有影像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VXIWpU2-9s
andy0819 wrote:我記得之前有過數據, 大型重機比汽車還低? 怎麼這一篇的數據不太一樣.......(恕刪) 車禍致死率第一名...r03030315 wrote:就算行駛在主幹道上..請大家養成經過路口鬆油門預備煞車的習慣....(恕刪) 交通法規..行經路口本來就應該要減速吧...不要跟大家口中的馬路三寶幹同樣的事..
aven0219 wrote:高雄警察會有這種回應很正常,高雄市政府是出名的厭惡大型重機.已立法通過開放部分高速公路,但高雄市政府就是死不開放,帶頭違法,千錯萬錯都是大型重機的錯~~~(恕刪) 這件事故與高雄市政府有什麼關係?不開放就不開放,哪裡違法??除了快速道路之外,國道1號、3號哪一段是開放的?千錯萬錯都不是大型重機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