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新聞才報導一台紅牌裝輔助兩輪,
只是250cc以上是不允許裝輔助兩輪的,就是不合法的改裝了
記得監理所還是啥忘了,表明說250cc以上加裝的話,身心障礙者騎乘有安全性問題
另外在路上遇到裝輔助兩輪的三寶,無言...
Poki39 wrote:
只是250cc以上是不允許裝輔助兩輪的,就是不合法的改裝了
1. 法規裡沒有250以上三輪機車的分類
2. 四個輪子,要算小客車嗎?可是他沒有安全帶
L類車輛:
L5:指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或電動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五馬力且在四十馬力以下,或其最大車速逾五0公里/小時之三輪機車(車輪為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對稱型式排列)。
M類車輛:
M1:指以載乘人客為主之四輪以上車輛,且其座位數(含駕駛座)未逾九座者。
安全帶安裝規定:
M1類車輛之前排兩側座椅應裝設至少具備三個固定點之安全帶,其餘座椅應裝設至少具備二個固定點之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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