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08914 wrote:
不希望以後在路上看到的都是只享權利不盡義務的車友啊........(恕刪)
車友? 應該是 用路人才對吧
只因為 使用相同的交通工具
所以 某人怎樣 你就也怎樣或應該怎樣
莫名其妙
不要一天到晚 車友車友的
別人違規 關我屁事
更沒有什麼 權利 義務的
只是一台交通工具
只有遵守交通規則
就這樣
騎車哪來的義務?
不就是 從a點移動到b點的工具
騎個車 還有國民應盡義務嗎?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