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ssha926348 wrote:
先感謝各位前輩的無私回應
關於第二點
剛剛問了認識的老前輩
前輩的回答居然是:我印象中好像不行吧,去查一下道路管理處罰條例
不過找到的條文幾乎都沒寫得很清楚
例如: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看的一頭霧水
有前輩願意提供相關的法律條文做佐證嗎?
再次謝謝各位前輩的意見...(恕刪)
你如果騎乘大型重型機車(紅黃牌)載一個人行駛, 又剛好被開單告發載人行駛快速道路或快速公路, 罰單我幫你出!
不要再問了啦!
高快速管制規則第20條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
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
戴安全帽,且其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
三、全天開亮頭燈。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除
前項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不得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不得附載座人。
又不是未開放的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