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imasay wrote:國外機車也是比照汽車來對待,但現在重機既想要路權,卻不願意依規行駛~喜歡和輕型機車一樣亂鑽,連停車格也有意見,真是........ 歐洲有些國家是鼓勵騎機車在紅燈時鑽車縫都前方停止線的,可以紓解車流量,緩解塞車的情況路權一樣也沒少井底之蛙?
you man? wrote:不是有沒有是機車.....(恕刪) 行照上打~~大型重型"機車",所以就是機車了,政府也承認了如果打汽車,可能被全世界笑翻了吧不過沒承認的,也會變成笑柄就是了~~~一台重機停一個汽車格(北市好像可以停2台?)之前為了ETC,還想要掛前鐵大牌~~既然比照汽車路權,那是不是要徹底實行給重機權力??而不是有缺陷的權力~~大家都知道比照汽車路權,那實際上政府有努力做到宣導嗎??有徹底實行他給予的權利嗎?那義務呢??大家說說討論看看吧~~
法蘭克 陳 wrote:今日與女王到機車行,看目前很夯的400c.c.與300c.c.的黃羊,女王說非常喜歡400的感覺,也有能力把小老婆娶回家,但女王冷冷說了一句,可以停機車格嗎,當場的我馬上冷掉,我想想後,我只想要通勤用,所以300就足夠了,但是,和RV250差不多大,只是排氣量多了30c.c.左右,我只想要有路權,但是也同時發現限制也是多到不行,真的想上街爭取停機車格的權力,要政府還我機車格,我也要有停車的權力........ 恭喜但是根據法令300跟400都不行停機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