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9028 wrote:
姓楊的違規可沒比小女...(恕刪)
人的反應看到有東西從右邊快速衝來 就一定會下意識的往左邊靠
所以撞擊點在路邊看似也正常
因為騎士速度太快來不及煞車就只能往反方向靠
不過此文章已有類似主題 應該會被刪除吧?
確實
台灣的法律情理法太嚴重了
很多事情都會被情理化 導致事情越搞越複雜 這也是一直以來的亂象
國外辦事起來就特別簡單 在台灣生活真的是戰戰驚驚阿
ponjiayulady wrote:
說真的才雙線道又一堆商店的地方
正常人都覺得是鬧區自動降到20公里隨時停車了
重機居然都敢騎到70,80
不知道再趕啥,還騎到路肩去了
家裡失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