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huanpins wrote:你該不會也會踹人吧?沒踹人就不太會上新聞 我根本沒摔車~也沒撞到人哪來這個閒情逸致去踹他...jtl0933 wrote:你要在眾目睽睽下 穿賽車靴補腳 才會上新聞! 那我還得去買賽車靴來踹...不過依照目前台灣現況只要是肇事案件當中有機車上電視機率就很高
qoohuanpins wrote:小妹妹 左看看 右看...(恕刪) 其實這樣過馬路本來就是不對~如果今天那位重機騎士沒有出"腳"...那也許只是一件單純的人車事故!!小妹妹有錯(穿越馬路),但重機沒路權(沒走在馬路上)也違規(右側超車)~所以到時究責時就要看肇責比怎麼判!!!因為小妹妹雖然有穿越馬路,但他有停在中線上左右觀察,也等了一段時間~後來有車願意停下讓行人先行,加上前後的紅綠燈距離...也許肇事鑑定中心會判小妹妹的肇責比例較低也不一定!!重點是"騎重機"/"踹人"...不免被放大檢視!!就跟明星打人或吸毒是一樣的道理...重機族還是乖乖騎車吧!!在這種小路騎那麼快做什麼哩???
qoohuanpins wrote:小妹妹 左看看 右看看 也沒用啊因為那台讓她先過的四輪擋到視線嚕路肩要是來台白牌重機還是一樣把小妹妹撞飛 那為啥要騎路肩呢??你去翻翻法規,路肩是給人騎車用的?? 還騎那麼快??既然檔到視線更應該減速慢行你說是吧再說按照交通法規,重機騎士也不能違規路肩超車,要跟在四輪後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