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律 本來 紅 黃牌車輛 不管路權 跟 使用都比較汽車我實在不清楚那些 收費員為何要吵所以現在北部很多 收費停車場 乾脆把管理室旁邊的車位都 區隔出來停 大型重機這樣一勞永逸 管理員也看的到 少了很多的紛爭但在北部 這地狹人稠的地方 停大重機 小弟我 還是會依照地點 來自行區別汽車停車位很少的地方 我會停在有兩格以上的機車停車位 當然不是為了規避繳款因為如果真的要找到汽車停車位 你停下來 汽車也會想辦法 把你搬開 想辦法擠進去沒辦法 這就是台灣
說真的,大重停車方式,與行駛方式從政府到一般人民,一直都是無解的今天小弟下班,走在花蓮華西路,這條路為雙向單線道,而白實線旁有很大的空間當我規規矩矩地走在上面,規規矩矩地騎在汽車後方結果後方車輛直接從雙黃線超過我再突然切進來遇到這種情形我該說甚麼呢?停車的話,其實我一直覺得其實可以在汽車格劃一道斜虛線,來提供兩台車輛停放兩台車都收停車費也可以,就像40人座的公車就算上面只有一個人,他還是只需負擔他所搭的里程費用
關於停車的事,這也是我一直不敢買重機的一部份,跑出去玩,結果停車的事鬧的不愉快,停在汽車格又擔心遇到有些一握到方向盤就變白癡的弄倒或移走...其實政府真的宣導的不夠,如果我沒上網看的話,應該也不太清楚,映像中廣告好像也只看過一.兩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