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e112244 wrote:
我的用語欠妥.我指的是實際的路權的歸類.不是法律上的認定
這就是為什麼黃牌車主要爭取路權的原因
駕照行照明明和紅牌一樣是大型重車
可是實際路權卻被認定為一般機車!(不能上快速.禁行快車道.要待轉)
不是嗎!
當然現在黃牌已經歸還路權了!...(恕刪)
原來如此, 說清楚就好.

我一直覺得, 重機爭取路權, 不是只是重機族群的事
而是台灣民眾交通工具意識抬頭的開端.
慢慢地
250以下的機車意識也覺醒, 開始反省2段式左轉和禁行機車的合理性
汽車駕駛也覺醒, 對酒駕、龜車、占用快車道的不滿
不管正反意見, 有反對就代表有想法, 有想法就代表會進步.
大家一起督促和反抗交通部交通政策不合時宜
讓民意逼迫那些公務人員不要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