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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小港機場禁止大於550cc重機之疑問?那黃牌可以嗎?????????


kate112244 wrote:
我的用語欠妥.我指的是實際的路權的歸類.不是法律上的認定
這就是為什麼黃牌車主要爭取路權的原因
駕照行照明明和紅牌一樣是大型重車
可是實際路權卻被認定為一般機車!(不能上快速.禁行快車道.要待轉)
不是嗎!
當然現在黃牌已經歸還路權了!...(恕刪)


原來如此, 說清楚就好.

我一直覺得, 重機爭取路權, 不是只是重機族群的事
而是台灣民眾交通工具意識抬頭的開端.

慢慢地
250以下的機車意識也覺醒, 開始反省2段式左轉和禁行機車的合理性

汽車駕駛也覺醒, 對酒駕、龜車、占用快車道的不滿

不管正反意見, 有反對就代表有想法, 有想法就代表會進步.

大家一起督促和反抗交通部交通政策不合時宜
讓民意逼迫那些公務人員不要怠惰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原來如此, 說清楚就...(恕刪)

看看這件事情的始末
就知道以台灣官員的想法
除非從下到上重新整頓
要不然要更改制度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影片清清楚楚聽到無線電的警員回答現場警員
大型重機是可以進入的
但是看看那個態度
明明就是選擇性的刁難
同樣都是交通工具
為什麼騎乘機車就要被警員刁難
結果自己扳不下面子
還在那邊拿相機跟看手錶
逼迫騎士離開

結果之後卻是掛上禁行550cc以上重型機車的標誌
這根本就是行政單位對於法律的不尊重
而且草率行事
這樣的政府跟公務人員
要他們改進並且反省
只能說很難......
我的部落格~ 歡迎多多指教~ http://www.wretch.cc/blog/puppy770609
exceedmark wrote:
不論是行政還是警勤單...(恕刪)

exceedmark大大.我懂你的意思.只是如果航空站掛上的是<禁2.2>我當然沒意見.
問題是他掛上<禁2.1>我就不爽.今天如果我違規後苦苦哀求執法人員不要開單.他們會善罷干休?
還不是那句老話<規定就是規定>.就像whale987724大依規定騎乘還不是被刁?還被選擇性"執法"
因為<規定就是規定>.航警的行為還有很多人護航<對唸"錯".錯唸"對"???>
我贊成狗仔puppy大大的說法.既然當初規範大型重機路權從550劃下那一刀.就該更謹慎的定訂規範.
我是升斗小民.無力改變啥事.但我也想爭取屬於我得權益.就算不能起而行.也要挺"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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