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gwen0319 wrote:
肇事比例只會秀出誰是...(恕刪)
關鍵字搜尋"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桃園縣一名老婦前年7月晚間違規穿越中壢市延平路的快車道,被騎重機車的鍾姓駕駛擦撞,老太太倒地,頭部受傷,五天後不治,鍾也滑倒、連人帶車撞到路旁水泥地,頭部受創。桃園地院今天判決老太太侵犯路權,過失較嚴重,判鍾不用賠,反而兒女要賠73萬餘元。
老太太過世後,5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向鍾求償40多萬元喪葬費,以及5人各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害;鍾也反告,主張老太太的繼承人賠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等一百多萬元。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姓駕駛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7萬5千元到18萬餘元,但5人已共領強制險理賠金160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而鍾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共同賠償73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
「我們失去親愛的母親,還叫我們賠對方,這社會還有公理?簡直是恐龍判決」、「要我們賠,那他還給我們一個媽媽」,死者女兒陳怡辰和陳卓金氣得開罵,揚言要上訴到底,討公道。騎重機車撞到老太太的鍾姓駕駛則說自己也是受害人,希望判決可以提醒行人也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能侵犯別人的路權。
上面這個例子告訴我們賠償金的部份是依過失比例計算的,並非撞死人的一定要賠
而幾乎不可能有全額免賠(100%無肇責),頂多就是像文中的例子,已用強制險足額賠償故無須另行賠償
反而是穿越馬路的行人要賠償
小瓜呆7770 wrote:
連政府都抵制了......(恕刪)
你真的有做功課嗎?真的了解嗎?政府真的抵制嗎?
7/11的新聞,
250CC的黃牌重機於7月起開放可以上快速高架道路,有不少550CC重機騎士關心何時能再開放上國道?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由於地方政府反對且民意調查也未過半,因此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國道仍無時間表。
屏東縣、南投縣、高雄市、台南市以及台中市等5縣市政府,皆正式函復交通部表示,「持保留或反對的意見」,此外,交通部於去年10月修法之前,還曾委請民調公司進行民調,結果顯示贊成紅牌重機上國道者比例占約42%,有52%持反對票。
陳彥伯表示,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修正,在有條件開放的情況下讓550cc以上的紅牌重機能行駛於高速公路,然而開放的決定,授權須由交通部公告,但交部之前曾經進行民調,結果只有42%贊成重機上國道。
陳彥伯表示,如果地方政府支持,加上民調支持度過半,交通部會重新再評估紅牌重機行駛國道的可能。
你真的有做功課嗎?真的了解嗎?政府真的抵制嗎?
42%了耶...

penny_0630 wrote:
先說我自己的立場了,...(恕刪)
但別說反開放國到的了....
扯國家落後不先進.更誇張了吧
原來開放重機上國道,台灣會變得跟外國一樣先進..一樣的有錢
到時候國產汽車,能力跟bmw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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