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grid wrote:開放路權是很好,但請不要併排行駛,與佔用慢車道。...(恕刪) 其實交通部特別註明在高快速道路上嚴禁併駛併行,也確實執行,就是沒提到一般道路,因為一般道路上汽機車到處都在併行併駛,根本就無法也不會取締,慢車道的罰則第一行就寫四輪汽車以上,這又是法規模糊之處。
angus1966 wrote:重機不能騎機車道????汽車道的車主咄咄逼人.然後又龜速.我要跟在他/她後面慢慢騎?那我買重機幹嘛? 挖阿災?我騎在快車道被四輪逼到慢車道我順順騎在慢車道又有人叫我不要占用慢車道我被逼到機車專用道小綿羊騎士又說我是汽車不要來擠機車專用道我躲到路肩又被說我違反道路交通規則阿都給他們說就好了我哪有什麼辦法?
強調重機不可同車道併行...讓民眾知道了兩台重機不能併行,但是,怎麼不撥"汽車不得同車道併行重機",超車時請跨越車道再超越,這個才是真正的重點阿~~~!!!影片要多為一般民眾所不知的角度宣導,而不是播給騎士看的,實為沒有思考周全的廣告!
teisung wrote:宣導黃牌路權的廣告h...(恕刪) 我覺的政府要宣導法令...不然學一下廣告商置入式行銷方式宣導....如果劇情剛好有代到就順便宣導一下反而有用...例如開車在路上....就順便讓劇中人物抱怨一下說..怎機車也騎快速道路...然後就有人說...早就能騎啦..pala pala 之類的...反而比較有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