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方逼車才導致樓主自行倒車的,應該對方要負上主要責任況且這照片很明顯也能當證據吧,開車的應該是打算搶在紅燈前通過樓主不閃開,說不定直接把你撞出去這種好像家裡失火或屎快拉出來,黃燈就狂按喇叭的白癡駕駛,還真不少呢
@@@@法條說要重機要把自已當成汽車法條沒說別人要把重機當成汽車,換言之當然當成機車說難聽的,重機要把自已當汽車,汽車可以把重機當一般機車~~~這對重機很不利@@不要懷疑上了法院拿法條來論,就是這樣,生氣也沒法子法律並不保護重機阿樓主想要贏就得找別條來用
所以我說鑽車縫應該阿...... 反正汽車也沒有在鳥你....你幹嘛鳥汽車.....看到兩汽車中間有縫就給他騎過去....法規也沒有規定要把汽車當汽車看阿....當它有四個輪子的鐵箱這大概是我這輩子看到最無裡頭的理論了
藍紫天空 wrote:法條說要重機要把自已當成汽車法條沒說別人要把重機當成汽車,換言之當然當成機車說難聽的,重機要把自已當汽車,汽車可以把重機當一般機車~~ 超無言的推論 那別人把你當白癡你就成白癡了嗎??法條可以這樣隨人定義就不用寫了也不用法官判案了法律說不能以無知卸責不把重機當小客車是駕駛人本身不熟悉交通法規,可以因此卸責嗎?這就是為何有人要逼車,他的認知就是:"機車不去騎你的機車道,來這快車道"客燒"作啥?"你的說法正好幫這些逼車者脫罪~
1. 你是被緊急煞車的聲音嚇到,然後自行倒車 ?2. 你是自行倒車然後告後面緊急煞車的那輛車 ?3. 二輛車 (機車/汽車) 間都無任何車體接觸 ?如果上述皆為真,你告得贏才奇怪。如果你倒車壓到他的車,人家告你,他的贏面還比你大。後面的車大不了被開一張罰單 (也是國家賺走,不是賠你)。我可不是當事人,你既然 PO 文來問,不要罵我喔。
藍紫天空 wrote:法條說要重機要把自已當成汽車法條沒說別人要把重機當成汽車,換言之當然當成機車說難聽的,重機要把自已當汽車,汽車可以把重機當一般機車~~~這對重機很不利@@ 有這樣的事?? , 那真不錯那我也來引用一下..........法條說要汽車要把自已當成汽車可是法條沒說別人要把汽車當成汽車 , 換言之當然當成廢鐵 , 所以路上的車可以直接送去賣廢鐵說難聽的,汽車要把自已當汽車,路人可以把汽車當一般廢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