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生 wrote:
交通部都在自我感覺良...(恕刪)
在白牌路權尚未奪回前也只能這樣!
另外:
交通部應該是這麼認為的
道路指定四輪以上汽車專行用「遵23」
遵23原本就是說是汽車專用並以團示輔助(四輪汽車), 但在2007/11以後加入重型機車圖示分享路權, 所以就出現"遵23.1", 並且加入>_550cc字樣輔助!
所以2007/11以後遵23.1的摩托車圖示已經代表大型重型機車了, 但另以>_550cc特別註明!
到了今年又出現250cc以上摩托車加入分享路權, 於是再創立一個"遵23.2", 但此時圖示已經代表大型重行機車, 所以不再標示cc數!
以上小弟我用心猜測交通部的思考邏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