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比較威 wrote:各位先進 小弟初入寶...(恕刪)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notice/550cc_notice.aspx這裡有全部可上及不可上的路段
中華民國立體停車場協會相關法規"汽缸總排氣量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得"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得,為助動詞。表示法律規定一個相當範圍,容許在其範圍內,有適用與否之斟酌餘地看來好像也沒強制說一定要停汽車格~不過碰到毛很多的條子硬要開你單也是沒輒....大概就是要拿紅單跟公文去申訴了吧
小豬咬蘋果 wrote:汽缸總排氣量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得"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恕刪) 一直以來總覺得官方文件愛用破音字"得"實在是找麻煩,為什麼不用"可"呢?來,跟著唸一遍,"得",得,二聲得,可以之意好像不少人當成,必須之意"得逕行左轉"是可以直接左轉,而不是必須直接左轉(不過上句中的"得"字鴿子通常是唸成複音字)所以"得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是可以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而不是必須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不過上句中的"得"字鴿子通常是唸成破音字)
蒙面比較威 wrote:很受用的資訊 謝謝分...(恕刪) 不管是得停汽車停車位還是要停汽車停車位這資訊也只有板上幾位知道 重機合法上路才沒幾年喔 不要小看寶島的威力什麼?機車竟然膽敢停汽車格?! 看我把他移走! 阿! 倒車! 送! 快跑!什麼?重機竟然膽敢停機格?! 快檢舉! 先拍照po上網!然後再把他推倒!要所有人都滿意是不可能的真要停車請站車哨 或是加裝警鈴鎖不過其實 大部份人還是很友善的 二四輪對戰的狀況也只有這裡才有 不須要太在意別人的目光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車位的話 如果是停長期或過夜 就要特別注意 即使不把妳車遷走 也可以拔東拔西 都是高單價 有些還大小車通用好脫手 最好停室內管理+警鈴鎖+車罩 不然停外面吹風淋雨 對車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