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93875940 wrote:
今天開車去台中谷關,一路上風和日麗,時速保持限速五十道六十之間(限速正確為五十),
突然一排重機在我後面引擎聲大作,我想說雙黃線(單線道),而且我前面還有車,我應該不用讓巴!況且
我時速還蠻ok的~沒想到說是遲那時快,開始一台一臺重機不管車距,不管是否有雙黃線,有
些更不管家裡還有愛他的人,使命的往前衝,有些超不過的竟硬擠在我跟前車之間!!
我順勢按了啦叭提醒,但依然我行我素!!
原先我大力贊成重型機車路權的開放,因為政府收了跟汽車相當的稅,就應該給與相當的路權
但我實在太天真的,原來大家都是這樣騎車的!!我不是說今天我遇到的重型機車都是這樣騎
而一竿打翻一船人,但也太誇張了巴!!
對於我們這種合法開車的,他們視我們為無物,我們何須要舉雙手贊成歧路全完全開放呢?
還有不是紅牌在一般道路要騎快車道,我到我們學校的路上,紅牌都是跟我爭機車優先道噎!
我在機車停車格,很禮貌的問了一下跟我並排的紅牌駕駛,紅牌不是跟汽車一樣嗎?妳怎麼在我
旁邊!他竟然回我說我是機車阿!!
我重申,我認為重型機車開放路權,是必要的,因為我們政府就跟人家收這麼多稅!可是以我看來
在台灣應該要調整的不是路權,而是牌照稅,把重型機車牌照稅降低,讓他跟我一起騎機車優先道
這樣我們就一起代轉巴!!!
...(恕刪)
無所謂!
今天FB有人轉發超跑逆向撞四輪, 不知道您會反對誰?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m093875940 wrote:
法規為某個交通工具的利益做出發點而制定,你們不覺的太自私了嗎?
那你覺得排隊一臺一臺照速限開好,還是大家橫衝直撞擠在一起好?
規矩是制定出來符合公眾利益的,而不是因為重車的特定身分而制定的,
擁有特定路權就要有意務要遵守法規,現在的人只在意自己的權力,卻忘了
自己該有意務要遵守法規,有點本末倒置。
利益? 請問是得利在哪裡?
這本來就是「還權於民」
你標題說你原本大力贊成,你現在又說,法規為特定交通工具的利益而制定
不覺得矛盾喔?
貼這種文你不是想引戰是想怎樣,文章明明就是充滿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偏見
還在那邊裝理性,少在那邊反串啦!
難看死了,明明想挑釁引戰,卻又在那邊裝好人
就這麼簡單!你看到違規,你就去檢舉,很難嗎?
不管什麼交通工具,六輪、四輪、兩輪,你都用這種標準,我就佩服你!
如果你只是針對特定交通工具,在那邊借題發揮,我唾棄你!
就是這麼簡單!
今天政府要開放
你不贊成也沒屁用
我每次下班交通尖峰時刻
乖乖大排長龍在紅綠燈等左轉
就會有一堆車直接從旁邊直行道
直接插到左轉道最前面來
我按喇叭能有屁用
乖乖騎車不知道被四輪逼過幾次車了
還有兩次被人故意換線逼車擦撞到大腿
撞完還繼續開走
報案警察說沒證據然後就吃案
四輪才是台灣交通混亂的禍源
講的好像開車的都是聖人
騎車的都該被撞死
省省吧
m093875940 wrote:
回應一下GSX-R1
文章沒分段咬文嚼字了抱歉!
我意思如下:今天我遇到的重機沒一臺不違規!但我並非指台灣的重機騎士都是如此!
我在路上也是有很多重機很守規矩,所以我只是敘述我今天所看到的情況
並非指全體車有都是如此!(恕刪)
那請你下次看到守規矩的重機騎士也記得上來說一下啊
不要只會說壞的
好的就簡簡單單一句"不是指所有的重機騎士都這樣"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啦

被人家炮了才上來補救說有很多人騎的很守法??

小弟我今天騎車去市民高架和新北環快跑了一下
一路上我都很乖的騎
完全沒超速喔(當然我是指今天啦)
還被不少四輪超車呢
還有很多四輪快速接近我的車尾才超車揚長而去的
當然我不是說每台四輪都是這樣啦(學一下樓主
)麻煩你下次看到這樣的也上來PO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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