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守規矩的騎前後左右該裝的鏡頭也裝好要逼麻煩去逼亂騎的不要來逼守法的(只可惜路上遭遇的經驗 越守法越會被弄..唉)我也想要安全快速的從某地移動到某地而已 何必苦苦相逼呢希望所有汽車駕駛會因為多了比較小體積不容易發現的重機大家能彼此提醒要注意再注意 要保持安全車距 要小心切換車道更何況 這些交通習慣本來就該有的不是嗎?希望邁向良好交通環境的過程中不要發生太多事故(嘆)
根據我自身騎快速道路的經驗,與一般車流速度再高個10~15公里在車道中穿梭。好處是身旁周圍的汽車突然切車道他撞不到你,因為你比他快,再來是前方突然有要切換車道的車子,或有照相機,我們都有時間來的及反應,這是我自身的防衛駕駛方式,也許套用在國道也是ok的。
小鯨 wrote:你這樣比汽車快十到十...(恕刪) 其實不是要亂鑽,還是要打方向燈,示意騎他駕駛人我要變換車道,速度維持在車流之上些許,實在是因為要預防沒注意到我而任意變換車道的駕駛人,而且速度稍快比跟著車流行駛,更能使自己專注於駕駛,預期危險的戒心更重。台灣尚未成熟的駕駛觀念,得用點小技巧保護自己。
不用怕.汽車亂開也是會出車禍.重機不超速飛車.110km以內.不過有幾個會乖乖騎這個速度.開車都不一定會遵守了.不過放心吧.久了就習慣了.平常心.市場大重機才會降價.期待期待.KPJohnny wrote:最近大家都表示很多意...(恕刪)
點燃心火 wrote:八成是要先用一些人命...(恕刪) 高速公路上早已出過上百條人命了如果政府有心要管的話,就應該嚴格取締亂開車的駕駛而不是等重機騎士在高快速道路出事了才來管理開車的朋友們,希望大家都能將心比心,每個人都有一個幸福又美滿的家庭,一個不小心就會造成二個以上的家庭破碎所以請大家開車騎車都乖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