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ardize wrote:話說前幾天不小心撿到...小弟其實還是相機生手,直覺這台相機的功力應該不只如此,在還沒有被失主要回去前,好好研究一下它的功能再來拍,有被拍到的大大別介意呀,應該都沒把臉曬出來才對(恕刪) 曬出來是什麼??有通報警局嗎?如果沒有,樓主你這觀念實在不太好....
這是之前我拍攝的,提供給樓主參考看看手動模式,使用伺服器對焦連續拍攝光圈設定8~10ISO200快門速度:依天氣調整亮度(約30~60)PS:撿到東西要趕快送去警察局喔,真喜歡單眼的話可以找朋友借或是敗一支二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