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眼 wrote:
有...這種很讚.大...(恕刪)
這種事情,基本上直接寄去給警察就行了,這種不是正確的事情,放到網路來,說白了就是在製造混亂和對立,而我相信寄去警察那,你原先正常心理下應該有的本意也就達成了,收到罰單我相信他會有所改正,而你這樣亂搞,反而會導致反效果。
而大快人心的是放影片的人,爽的也是他本人而已,當然對"某些人"心不再違規車種上的人,可能也會藉此爽一下,看影片、說故事,兩三句罵一罵,好,沒了,然後再來正在使用或擁有這項交通工具的人,又看到別人的冷嘲熱諷,不爽又開始對罵(有人稱作護航),事實是不是這樣呢? 我想確實是如此,不然還能有何想法?
今天你可以放上車禍的影片,讓大家幫你忙給你正確的指示,保護你的權益,但是放上那種無聊、擺明了就是刻意要大家來幹角互罵的影片,實在沒必要,現在01會變這樣,大部分原因也就是這樣造成的。
放上中指蕭那種已經很明顯的蓄意謀殺的影片,這種東西叫做為正義伸冤,跟那種刻意搞對立只為自己心頭爽快的人不同,意義也不一樣。
現在網路發達,一個傳一個,不懂的人也看新聞、看圖說故事,真是害人不淺,可悲又可恨,要說是社會亂源的製造者也不為過(不要以為拍拍影片、打幾個刺眼的字眼就不會造成什麼後果,你這種影響比他"單一"一人的影響還大的太多了!),所以說對岸為啥要封閉大陸的網路資訊,這道理也很相通,只是一種是強制的,一種是看人心的,但是往往看人心的只要一做錯,大家都會跟著一起下海,後患無窮,所以我是要給大家一個觀念,自己想想是不是如此,摸著良心做事吧,如果這種人在出來講他多正確、多正義、都沒做錯事,那我也只能做到這樣了(口頭勸說),做事請挑對方法!殺雞焉用牛刀?不要影響到無關的人才是正確的做法,這都是那個人的"人心及想法"的問題。
今天你要砍他可以,但請不要砍到剛好路過他旁邊的人,就這麼簡單的意思。
如果你還是執意要這麼搞,那我想老是被砲的影響是免不了的(眼紅、仇富...什麼的一詞也是從這衍生出來的,說到底到底是誰造成的?問問自己,也不要怪誰)。
套用一個說法,拿法律規則來說,法律上強調的是一碼歸一碼,我想這種問題也應該要如此處理才對,而這又可以套用到人騎車還是車騎人的關係了(就是大家在說違規造事都要看人,不要看工具的意思一樣)。
違規的才抓,沒事的你亂槍打鳥就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