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絕不代表本人立場
實際上我國以人口密度跟地形特色來比較的話關於機車上高速公路可以參考鄰近國家的日本
日本是以 126cc~400cc 以及401cc以上可行駛高速公路
設限的問題我想是因為126cc以下 特別是50cc等級的輕型機車爬坡能力不足 所以才因此設限制的吧
而我國現行分類下51cc~249cc 稱為普通重型機車 此級距車輛 因長期禁止機車行駛高速公路
廠商開發時均以市區慢速騎乘方便性為主 故廠商開發重點都著重在其外型 噪音 廢氣 減輕重量等領域上研究
並沒有特別將引擎出力連帶的爬坡能力 與 車身高速穩定性 做研究 故現行速克達車款並不適宜行駛高速公路
但是我國政府應開放2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得以行駛高速公路
小海≧▽≦ wrote:
他們會說很危險
...(恕刪)
我不清楚目前日本的分級標準
但是我看這一次29位立委連署的在立法院正式提出的修正案裡面是寫126cc~400cc 及401cc以上
應該是指日本的排氣量分級標準 雖然廣義解釋來說126cc以上就可以上 但是我們還是應該嚴謹的認定那是兩個級距

引用自院總第 756號 委員提案第 9549號 立法院關係文書
目前該議案剛通過一讀 要等到三讀通過還有得等
補充
根據wiki的記載 目前日本的機車排氣量分級分為四級 所以其實是126cc~250cc . 251cc~400cc . 401cc~
此三級車輛目前可上高速公路
日本
50C.C.以下為原動機付自転車,不可行駛高速公路,不用車檢,一般道路之最高速限為 30km/h,不可以二人騎乘。
超過50C.C.、125C.C.以下為小型自動二輪車,不可行駛高速公路,不用車檢,一般道路之最高速限為 60km/h。
超過125C.C.、250C.C.以下為普通自動二輪車,可行駛高速公路,不用車檢,一般道路之最高速限為 60km/h。
超過250C.C.、400C.C.以下為普通自動二輪車,可行駛高速公路,需要車檢,一般道路之最高速限為 60km/h。
超過400C.C.為大型自動二輪車,可行駛高速公路,需要車檢,一般道路之最高速限為 60km/h
轉載自wiki台灣版 -機車
另外附上有關日本機車排氣量認定級距全圖 圖片出自 wiki日本版-機車

光是51cc以上到250cc 日本就定了三級 三種牌照顏色 50cc以下跟126cc~250cc 雖然牌照顏色相同但樣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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