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ik wrote:因為家教學生搬家的關...(恕刪) 你沒聽出人家的意思請問人家要偷你的重機要多少時間 30秒!你說這樣危不危險 大辣辣放在那種地方管理員也不可能一直幫你盯著車看吧 畢竟重機跟汽車比起相對貴重所以人家不給你放一方面是管理員不是你專屬的不可能替你顧車另一方面重機不見了 你要誰負責 你說是吧!
hardpersimmon wrote:我也認為是這個意思 +1重機失竊率那麼高,管理員才不願冒這個險所以才會說放那很危險 就算是汽車停進去,停車場還是有免責大絕招如下:本停車場僅出租停車位,供車輛停放之用,停車場經營業者對停放之車輛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車輛毀損、滅失或車內物品遺失者,不在此限。後面這一句話是屁,因為台灣沒有法律。或者是說台灣的法律有選擇性與有效性。保護人身自由、財產安全的法律與身份地位成正比,且低於進入門檻者不在法律保護範圍。刑責、罰款與身份地位成反比,到了特定層級之後不受法律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