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照樓上所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零件活塞 是否有需要鬧成這樣嗎 ??好的店家自然有人會支持,不好的店家自然會有人去踢爆。我贊成 ..但 ...如果 好的店家 遇到爛的奧客 去挑骨頭 踢暴 一些有的沒的造成好的店家 關門了 ... 這還有公理嗎 ?小弟 在台灣各行各業就看過很多 爛客 驅逐良店 造成很多 老板是好人的跟本不想留在這塊土地經營 .. 或是 心灰意冷 對其它理性的消費者 是好事嗎 ??
如果我跟 店家 有瓜葛 我甘脆就去給車撞 好了跟本不認識這家店 他在中部 我在屏東 跟本不需幫他說任何話只是長期以來 看到這種事 很反感 不要每次跟店家糾紛就 貼的到處都是網友不敢講的 我敢講我會站在其它跟各位不同的角度 來分析事情總知 誰對或錯 都不是我們說了算
thegis wrote:我是覺得不會修把零件...(恕刪) 這就是重點了yk011 wrote:如果我跟 店家 ...(恕刪) 如同 thegis 所言就這樣把人家的零件丟掉又使出種種陰招在我們可以得知的資料內確實是店家的錯不是嗎?
yk011 wrote:如照樓上所說不過是一...(恕刪) 活塞算小小零件?那敢問弄丟什麼才嚴重?的確好的店家自然有人會支持,不好的店家自然會有人去踢爆。但樓主現在不就是在踢爆在你的論點這類文章都不應該出現在01那是不是都要上蘋果?網路本來就是一個公開的平台事情的真相大家都不知道也包括你對吧?但依你的發言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是來消毒的人在中部又怎樣?我住苗栗也長跑台南用車呀?你想表示的是?
嗯~ 我很認真把文章跟影片看完!!! 最後我笑了~我個仁感想,1.車行老闆修車應將換下零件一併還給客人,除非客人說"[我不要了,請幫我丟掉] ; 若無法"換下零件"所在,相信這大多另有隱情!!!2.車行老闆指說:[影片拍攝者,欠他十幾萬] ; 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但是也要有證據啊!! 不然車行老闆空口說白話,已涉及到刑法的毀謗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一)「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達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3.性騷擾;看不出來4. 影片拍攝者頭戴工地安全帽,罰500
或許參考一下事主的資料.及其他的討論議題發展....大家可以有更深一層的了解.然後再去評判.行的正.做的直.無須隱匿.挑明出來講.在網路上敢直言挑明跳出來指責店家的又有幾個人敢?店家又做了什回應?....答案是沒有的.(也不敢)很多屬於店家配合的商業網站.您只要有對店家不滿的回應.保證刪無赦...........玩車都玩了三.四十的人.年紀也都一大把了.還在搞網路投訴..........想來也真好笑.不過也很無奈...店家老闆還是個小學徒時.就已認識了..........沒開店時.私下亂搞就算了.現在開店.利用網路天花亂墜的廣告.招來無知的客人上門.然後再狠狠地...............或許看官們.該去看看店家自豪的作品文章....在內行人的眼中看來.簡直是拿人命在開玩笑.哪來的專業???這是苦主得個人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_pyPj4SQHQBUZTiOYAxmpA--以下是其它的事件討論.有店家的.苦主的.其他車友的.慢慢看.再去評判一切..............不要讓自己變成下一個受害者.http://motocity.com.tw/gp1/viewtopic.php?t=97997&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http://motocity.com.tw/gp1/viewtopic.php?t=98659&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http://motocity.com.tw/gp1/viewtopic.php?t=98175&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http://motocity.com.tw/gp1/viewtopic.php?t=98085&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http://motocity.com.tw/gp1/viewtopic.php?t=98944&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