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的豪 wrote:大型重機僅"路權"比...(恕刪) 感謝豪大的講解,台灣的交通法律真的很不完整真希望政府能多參考鄰近國家的法規尤其是重機出產國的日本,人家日本150都能上高速公路了當然這裡是台灣,不敢奢求只要能將法規的模糊地帶給完整解釋並且增加更臻完整的內容,相信是會更好的!
Inutakumi wrote:感謝豪大的講解,台灣...(恕刪) 不客氣啦,大家教學相長在這邊光混3年也學到不少新知!也很感激前輩們提供豐富資源~~~逛論壇看到有幸能為您說明一下法規定訂應該實際狀況及未來可能會改變之情況做明訂及因應但是...大家總認為訂定法規的機關是否有依實際狀況去考量!?或是否有依大環境改變,而做修法以達符合實際現況之動作這是人民所期待的,畢竟法規不是訂爽的~一擺擺個二三十年不動!?不過國情不同,視情況斟酌進退針對國外與國內的現況,有時並不能畫上等號我有騎重機,也認同路權問題但規定就是規定...也只能摸摸鼻子期盼太陽出來呵呵~修法的部分就交給有能力的團體去推從,車友們一起來聲援及力挺任何一樣攸關民生問題的部分都可這麼作只是看有沒有人願意出頭帶領需求者了畢竟政府要管的事情很多很雜,真的很難顧及到100%二三十年前,人少好管理~人民聽政府但現在人口越來越多,提倡民主的情況下...政府只好改聽人民的民怨四起很普遍,且接受度也相對得越來越低了這種情況不是很好,會讓整體社會風氣越來越差的趨勢但政府未能監督好建設之品質,確實有疏失!必須要負責及改進,但老闆有交代...下頭愛亂搞,唉~越搞越糟恩...好像越扯越遠,回歸正題好了!只要有錢有身份證且達法定年紀,程序合法~皆都可買車
買二手車不用看駕照,上個月才買一台650cc,跟舊車主一起去監理站過戶的,駕照還沒考耶========================問題內容:13 Q.如何辦理小型自用車或機車過戶?相關資訊:一、應備文件: 1.汽(機)車過戶登記書 2.買賣雙方車主之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請詳閱注意事項1)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 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3.買賣雙方印章。 4.行車執照。 5.以新車主名義投保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6.原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機車免)。二、辦理地點:檢具應備文件,至本所或就近之監理單位車輛異動窗口辦理。三、規費: 1.汽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200元。 2.機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150元。 3.另需補發新領牌照登記書者新台幣15元。四、注意事項: 1.以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過戶者,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 與汽車所有人(含買賣雙方)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 明文件;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 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環保違規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凡以個人名義購置自用小貨車者,1人以1輛為限,並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動保註銷登記。 5.經法院查封或經司法、治安、稅捐等機關通知禁止異動之車輛,未經塗銷 不准辦理過戶登記。 6.營業車須有買方監理機關核准函及買賣雙方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7.自用大客貨車須先取得核准函後,辦理繳銷重領,不得辦理過戶。 8.車主死亡辦理過戶,應依遺產稅法規定檢附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機車免) 、繼承證明(拋棄(繼承)權同意書或家族會議決議書及全戶戶籍謄本或法 院認證文件)辦理。 9.特製車、教練車新車主與使用該車改裝、加裝之設備條件不符者,應先拆除 該設備檢驗合格同時辦理變更登記及過戶手續。 10.幼童專用車出售時應將車輛變更為一般小自客車經檢驗合格後,同時辦理變 更及過戶手續。 11.流當車輛辦理過戶,應繳驗當舖商業同業公會流當證明、當舖營業登記證影 本、當舖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12.指定檢驗日期屆滿時或出廠超過10年以上之汽車、拖車及超過5年以上之機車 ,需先行檢驗合格後辦理。 13.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 得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