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中郎將 wrote:看到那殘忍的兩腳我很...(恕刪) 我看到這件事情也非常憤怒!但我看到很多人開始模糊焦點,牽扯到太遠,忍不住來申請帳號討論了.一個大男人對小女生動粗已經天理不容,光是這點就足夠了!
panominoa wrote:我看到這件事情也非常憤怒!但我看到很多人開始模糊焦點,牽扯到太遠,忍不住來申請帳號討論了.一個大男人對小女生動粗已經天理不容,光是這點就足夠了! 大丈夫當如此!!況且那小女生,剛被車撞到,躺在地上。。。
政 Lee wrote:楊大哥,我不要您的紅包、我不要您的道歉。我只要您的車就好(開溜)...這樣要求,會不會犯法?如果不會,就賺死啦! 楊大哥,我不要您的紅包、我不要您的道歉,我不要您的重機。我只要您們的踢我的那隻腳就好(開溜)...這樣要求,會不會犯法?如果不會,就賺死啦!OS:至少兩隻腳以上
jerryred168 wrote:這小女孩已成為大人的工具了!要拉起衣讓大家看他自己的身體!就算百般不願!要他面對加害人!讓他淚流滿面!要他面對媒體!無處閃躲!不知是她的歉意或恐懼!一直在大人世界裡被包裝及解讀!一個弱小的靈魂不斷被踐踏着!背後的傷看得到!扭曲的價值觀我們選擇沒看到! 違反版規。。, 文不對題, 名稱選字不正確, 標題內文不清楚, 無意義填字, 灌分
yhcheng wrote:楊大哥,我不要您的紅...(恕刪) 是喔!那謝謝您喔~意思是:我可以一次要兩台囉?哇!那這樣更棒了!您的發言真讓人賞心悅目!謝謝!在這篇砲火交織的板,能看到曙光般的您,真是我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