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ronaddin wrote:再來管委會可能就要管只能男上女下,不能女上男下了! 這真的要管一管台灣鯛這麼多誰能保證女上男下叫聲不會影響隔壁你當然可以自己爽就好, 但麻煩你不要來住社區大樓, 社區大樓就是要訂出規範
尾行 wrote:各位大大好,是這樣...(恕刪) 單看樓主的圖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把整個大樓停車位配置展開就不一定了,如果車位的擋條是貼牆壁那側,機車停放需經過其他車主的車位,再加上會有刮傷的風險,增加大樓管理的困難度,那個位置就不建議去停放機車,避免將來隔壁的車輛出現刮傷的爭議.
sundorys wrote:這種心態真的不要去買"集合"住宅你說的東西 你自己蓋透天. 誰會鳥你跟管你住在你自己的透天不穿衣服,隨地便溺.把停車位當垃圾桶放都沒人會鳥你.偏偏有人喜歡住有規章 有規約的集合住宅 再來說老子有法律保護. 你住海邊管這麼寬幹嘛 這種心態就很華,因為我沒有這需求,所以限制其他人也不能擁有。如果你有停車場強迫症就去住透天,你想限制只停汽車也不會有人有意見。房子是買來住的不是買來看的! 自有產權+合法用途根本無權侵犯!自以為管委會就無敵大,很大嗎?法盲管委會一堆,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只有在鬼島停車格停機車才會變成一個假議題。
bobabc wrote:居然你這麼關心我的...(恕刪) 請注意關鍵字:約定專用大家說的是專有車位你可以去查查約定專用跟專有差在哪sundorys wrote:想也知道這樣的社區停車場一定很精彩蓋個小木屋也只是說聖誕節應景吧。 不要無限上綱別人的說法雖然專有部分管理委員會沒有權力去干涉所有者怎麼使用但還是不能對他人利益造成影響遇到這種事情,社區規約即便沒有規定不能蓋小木屋但管委會還是可以主張影響他人權益,引用公寓大樓管理條例去規勸所有者屢勸不聽就是跟主管機關提出協助處理
台灣又不是沒透天可以買, 偏偏就是要跑去買人擠人的集合住宅, 再來抱怨你幹嘛跟我擠, 台灣法律本來就沒有規定私人停車格要怎麼放車子, 你今天去透天,完全私人產權鄰居家外面喊說你家的車子停在格子上啦, 我看你會不會被當瘋子。有些人就喜歡把自己權力掛在嘴上, 但要他遵守公共規則的時候, 他就搬出中華民國憲法沒規定不能這樣做,那我就不懂了, 這麼在乎自己權利的的人 應該不要買集合住宅啊, 你的土地還要被大家持分, 連公設也是拿你的土地按比例弄出來,這麼虧的事情 怎麼可以忍受, 真的不要買集合住宅,拜託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