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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重機路權無法解禁的真正原因。

就像是:
「我13歲就很會騎摩托車了!為什麼政府不開放讓我13歲就去考駕照呢?」

被限制的人,很難理解限制者的苦心 ...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legend1205 wrote:
非常支持你的想法!...(恕刪)


台灣才是應該要減少汽車,要不要下班去路上看看,一堆開車,車上只有一個人。
台灣的路那麼多,一半以上都是為了汽車開闢的。
ruff0517 wrote:
台灣的路那麼多,一半以上都是為了汽車開闢的。


有這麼少嗎?...遠超過一半吧...
荊楚石 wrote:
機車於整體車速緩慢(...(恕刪)


說自己的車格是汽車,所以爭取上國道。
但既然車格是汽車而非機車,怎麼塞車時不好好排隊,非得學普通機車到處鑚?
政府願意開放重機上路已經要偷笑了!
又開放上快速道路應該要滿足了!

那天我們的水準有到............. 再說吧.

尊重各群組路權 .=> 只針對守法者 .
那幾位高調上演:"不等開放,照樣爽爽上國道"的偷跑兄

爲何都沒有模擬大雷雨情境?爲何都懶得模擬塞車情境?

這兩項也該是重機路權解禁應該考慮的安全因素!!

pcian wrote:
只要解除1.「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

以及2.只要不是我去撞重機 其他狀況我完全沒有法律責任

3.重機亂換車道造成汽車反應不及 汽車亦無責的話


+1 個人不反對重機上國道,但前提是上面3點要先完成

高速行駛狀態下,騎士從一旁噴過來..

兩種反應..

第一,緊急煞車但是因慣性關係,依然撞死或輾斃騎士,吃上應注意而未注意法條,背上前科外加高額賠償金。

第二。你看見騎士噴過來,瞬間高速閃避,閃是閃過騎士了,沒撞上人。還好,問題是你在高速下順拉方向盤的後果是失控,自己撞牆車撞爛了,撞到別車也害了其他人,也許還翻車,結果是傷亡比撞死一個騎士還慘....

所以,我不反對開放,但是法律條件要先釐清好才是。

別說其他路上不會死人,一般道路的速度跟高速公路能比嘛,

一樣的車禍狀況低速下跟高速下的傷亡程度會一樣嗎?
legend1205 wrote:
非常支持你的想法!...(恕刪)


只要路上車輛密度少一半,有效嚇阻的罰責,

肇事判決公平,完整有效的賠償我就不反對

但是台灣現在的罰責一整個垃圾太輕
recyko wrote:
爲何都沒有模擬大雷雨情境?...(恕刪)


確實要模擬一下大雷雨情境,時速八九十以上衝過伸縮縫密集的高架橋樑路段
模擬的時候請通知一下,大家把路淨空
等大多數重機騎士都能像已開放國家一樣守法,那開放的腳步就近了 !


不少重機談路權的時候他是汽車;行駛在快速道路鑽車縫蛇行,超速行駛。他又變成一台機車的行駛模式


大家還贊成開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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