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開放除非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的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帝王條款 有修正 以及超過1201CC以上的重機才可行駛 因為這個排氣量以上的重機繳的稅 才是跟汽車差不多的那些每次都在說四輪紅眼魔人買不起重機 有辦法買新車的人買不起一台重機嗎?每個人價值觀不一樣好嗎!
2.理由高速車禍~~~機車騎士肯定嚴重.....不死也殘障然後依台灣法律.....倒楣的是汽車車主ps.只要抓到一點錯通常多多少少都會賠錢給傷勢嚴重的一方(只有在100%沒錯下才有可能不用賠)如果我錯我賠沒話說~~但別人錯的多還要賠~~個人會覺的很不爽舉個例子車禍~~機車滑行~~後方車把人輾過~~騎士死亡輾斃人的那台車如果被抓到沒保持安全距離有可能也要賠償這種情形我覺的輾人那台很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