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mz wrote:
因為政府執法鬆散所以...
....
重機騎士,怎可能不知道哪裡是可以騎,哪裡不能騎?
就好像成年人,不知道26個英文字母一樣,可能,但極少數..
好笑的觀念!!
另外26個字母念不出來的成年人,我在家方圓10公尺就超過5個. 還極少數勒.

這是74中彰快速道路接國3前的告示牌,有寫著550cc以上禁行國3,不過這告示牌目前來說也是要修改的,不然250~549cc的是不是就可以行駛國3?

這個則是國6埔里端的告示牌,寫著重型機車禁止進入,那大型重型機車是不是就可以進入?

這是新聞上的告示牌,寫著前方高速公路禁止機踏車進入,那請問重型機車是否可以進入?
很明顯的告示牌完全沒有統一規範,今天已經立法通過550cc大型重機可以行駛高速公路了,但交通部遲遲不公告,大家以訛傳訛的說法,試問你知道哪一個是真的嗎?甚至我可以大聲的說,沒接觸過大型重機的人問我有關大型重機問題的事,10個至少有9個會說紅牌現在可以騎上高速公路,昨天去驗排氣在我後面那個媽媽就說我這台紅牌現在可以騎高速公路...
Daniel789002 wrote:
這是74中彰快速道路...(恕刪)
早就沒機踏車這名詞了
2年前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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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8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及第92條修正案
把機器腳踏車一詞刪除,改以民間通稱的『機車』作為法規上正式名稱。
自此,讓 民眾誤以為機車是慢車、交通相關單位沿用多年的機器腳踏車一詞,正式走入歷史。
由葉宜津等22位委員所共同提案,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8款修正通過如下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 道路之動力車輛。』;其餘包含第92條及所有相關法規,亦比照辦理將機器腳踏車一詞修 正為『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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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8日就修法了,現在都2014年10月了
竟然還有這種違法路標,應該要將怠惰的公務員立刻懲處
Daniel789002 wrote:
這是新聞上的告示牌,寫著前方高速公路禁止機踏車進入,那請問重型機車是否可以進入?
剛好路過, 插嘴一下.
我認為這樣是標示不清沒錯.

但要說是因此才誤闖, 我認為也只是強辯而已.


為什麼這樣說? 因為整天在爭取上國道的重機騎士, 會不知道那一段國道不能上? 我是不信.


就像告示牌說紅牌不能進入, 那黃牌就騎上去? 這也是強辯.


用強辯的理由去申訴不會過吧? 因為國道早就有公告重機開放與禁行的路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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