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的米蟲 wrote:應該在於出事以後的賠償問題~因為重機出事會比較慘~當然汽車駕駛賠的比較多~只要起訴書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就夠汽車駕駛賠了~ 大貨車撞小轎車跟大貨車撞大貨車也是比較慘。我支持小轎車禁行高速公路啦。免得碳假狼的大貨車跟大客車司機賠不完。不過順道提醒一件事情,台灣的司法制度,除非判決確定,不然都不代表被移送或起訴那一方真的有罪。被移送的後來連起訴都沒有的一大堆。被起訴的後來沒事的也是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