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head.jen wrote:
他們不是都嗆叫警察來...
怎麼警察還沒來就想先烙跑....
換做是我當然也要把這種人攔下來讓警察處理..........

有些民眾會誤解「現行犯」這個名詞的涵義,例如在路上看到一個民眾不遵守交通法規(闖紅燈最為常見),有民眾就想說,啊這個人就是現行犯,我見義勇為要當個好市民,去把這個人扭送法辦,那這樣的下場就是,這位見義勇為的好心民眾,反而被闖紅燈的這位老兄指控妨害人身自由,為何呢?因為「現行犯」這名詞,是專指觸犯「刑法」的犯罪者而言,闖紅燈行為只有觸犯行政法,交通法規並不是刑法,所以不要大驚小怪,正義多到無處放,誤解了「現行犯」的意義,反而招來麻煩囉。--http://www.wretch.cc/blog/JaguarCSIA/138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