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及動物擁有優先路權,這在國外很普遍。機車和汽車看到有人或動物橫越馬路都應減速甚至急停,讓其通過。我們不是從小看卡通就看到鴨媽媽帶一群鴨寶寶橫越馬路,所有車子立刻停下來,禮讓通過嗎?在台灣就是沒幾個人駕駛人懂,難怪車禍一堆。
dvvds wrote:騎士可是遵行方向,正當行駛~...(恕刪) 正當行駛?若今天把重機換成轎車,前車減速或停止後,由右側(無論是路肩或慢車道)加速超車,請問這樣稱為正當行駛,你們到底算大車還是機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