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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重機國道、是不守法還是不尊重(10/27更新輕鬆一下)

CBR X BIMMER wrote:
重機上國道根本天經地.真不知道在台灣為何變得那麼複雜...(恕刪)

因為"過失致死","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兩條罪名沒有明確定義,由法官自由心證來判,
偏偏恐龍法官又不少,所以大家會擔心明明守法的開車,卻在高速公路壓死背別台車撞過來的重機騎士,
然後又被法官判"過失致死"這種鳥罪名,
肉身遇到100多公里的時速,魂歸離恨天的機會是很大的~

基於公平我贊成重機上國道,但是也基於公平,同時也應立法保護,在高速公路上別人肇事導致重機騎士被不相干的車輛輾斃時的權益,不要再用"過失致死","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鳥罪名,害了守法駕駛~
峯 wrote:
哪裡友說我不反對了眼...(恕刪)
以下不是你說的話嗎?"別跟嘴賤者過意不去
反正他們不尊重生命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設計給汽車使用
不是不給重機使用
是安全措施完全沒有配套

上去等於送死 當白老鼠"
.............全部你說的算~唉....說過都不負責?玩文字遊戲嗎?
既然支持重機上高速公路
那麼天雨路滑不小心摔車等等的後過他門自己負責
我們窮擔心幹嘛?
只要汽車記得裝上行車記錄器
要是前方騎車的不小心有人怎麼樣了
記得保護好自己
不要為了他們閃躲而偏移車道或是撞上中央護欄
只要是我們有保持距離
剩下的就給直直他開過去叫好
反正自己的安全自己顧
管他們那麼多幹嘛?

汽車跟重機都是按照CC數繳牌照稅
腳踏車有繳甚麼稅...
繳稅指的不是回數票好嗎??
要嘴砲也請做好功課
謝謝= =


-----------------------------

我就是說讓腳踏車也繳稅裝大牌上國道啊
繳完稅再繳過路費
再裝上etag
總可以吧
怎麼?
125CC沒繳稅嗎?
那怎麼也不一起開放讓他上國道?
誰跟你在嘴砲?

只要你出事鑽進人家車底後
家人不要在那邊哭要國賠就好

峯 wrote:
剛剛說過不跟你543...(恕刪)
就請您勇敢的說出來而已!現在流行講話不必負責任了嗎?到底是誰在543了呢?還有就說與你不熟~老是發個文就傳訊息做甚麼?怕文章得不到回應嗎?何必多此一舉?

汽車與重機...都沒問題
重點是使用的人,
若沒有互相諄尊重,會很熱鬧
快速道路上有些重機很守規矩,快但會打燈與保持距離,塞車也會停在汽車道
但更多是"把自己定位大歐都拜"的人
剛開放也沒多久,給個幾年,會好點,但過渡期,大家要將心比心.不然會很熱鬧
樓主意思很簡單......
要路權當然可以 當然合理
但是路權給了 享受交通便利的人也要自重
不要給了便宜又賣乖
給了方便當隨便
正好給高層收回去的藉口
不管是四輪也好 二輪也好
能上去國道就是有使用權利
都惜福一點 也安份一點
據我個人在快速道路遇到重機的經驗 , 80% 都是直接超速的 ....
重機加速之快 , 隨便一摧油門時速至少都 120km/hr 以上從旁飛過 ....
摧多一點 , 要上到 150km/hr 都是非常簡單的事 ....
還有 10% 是那種亂換車道切來切去的 ,
為什麼要鑽 ?? 也是因為它的加速就是比汽車快啊 , 忍不住又超又鑽 ....
只有不到 10% 看起來是守法的 , 但是離開我的視線以後就不知道了 ...
反正印象中就是都很不守規矩啦 .... 都是把重機當玩具 , 而不是交通工具 ....
更別說省道山路 , 假日一堆競速殺彎的 ....
小弟不願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但是對這些不守規矩的人印象真的非常差 ....


kzn826 wrote:
汽車駕駛不對重機眼紅比較快
國外是汽車讓重機 你說說看你做得到做不到?


這兩句就巴死一堆人了
剩下的就懶的說了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峯 wrote:
傻子看也知道我在反對
聰明到 來回文承認自己嘴賤
...(恕刪)


討論請理性
別逞一時口舌之快
這類的事件屢見不鮮
為了這種事上法院何苦呢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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