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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黃牌,停在機車格內被開單!

haiwanghao wrote:


喔,原來違規就行...(恕刪)

閣下被指正後的態度良好讓我敬佩,大開眼界
你的話剛好可以原封不動的還給你



翻前一頁我的文章從頭看到尾,我哪裡說違規就是對的?
我會故意違規沒錯,但被檢舉開單絕不會二話,我違規絕對支持警察開我單,警察依法辦事我絕對沒有異議


現在我又變成不但愛違法又認為違規是對的
不知道下一次又多什麼帽子了
MT-10 wrote:
閣下被指正後的態度...(恕刪)

原來違規罰錢還可以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認為自己是正人君子,有付錢就好?
對啦,有錢真好。
還有別人說你違規是不對的,就要說別人扣你帽子,好像反而是說你的人的錯?
騎重機的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才會讓騎重機的人被人認為沒水準吧
所以說騎什麼車,開什麼車,並不是車的錯,果然是人的錯
相信大部份騎重機的肯定都會把車停在該停的地方,不會像一些人,違規還可以
怪政府怪檢舉的人,明明是加害者,還要演受害者。
然後一個會公然說自己會故意違規的人,還要辯解說自己沒有說違規就是對的?
對啦,你是沒說,你都用做的嘛。
說實在我真的很同情那些沒違規,也很有水準騎重機的人,被一堆沒水準愛違規的害到
被一堆人仇視。
今天有在台北市政府跟市長談過, 應該開放或試辦(用試辦好像比較容易)大型重機停放機車格, 按面積收費(佔兩格就手兩格的錢)!

市長基本上是認同也想辦, 可惜公務人員不想辦也害怕辦!

台灣沒前途可能也是公務人員害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哎…本來就是對的事情呀…

可以問問當初蠢法規是哪個底能兒草率行事搞出來的!
很想看看是哪個豬頭!!!
大家好~~~

allenshit wrote:
哎…本來就是對的事...(恕刪)

想看看豬頭嗎?政府真的一堆;
看看當初重機是怎麼分紅黃牌的,
所以政府把停車格搞成這樣也就沒什麼好意外的了。
就是這些官的成就。

************************
紅黃牌區別CC數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1/24 00:07"

大型重型機車分成懸掛紅牌的重型機車,以及懸掛黃牌的重型機車,這樣的分法,可能許多民眾至今還不知道。

尤其,大型重型機車何以以五百五十CC劃分成屬於紅牌(五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以及屬於黃牌(五百五十CC以下、二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又何以目前紅牌重型機車可以行駛快速道路,黃牌重型機車不可以?當初劃分的著眼點在哪裡?包括交通部官員與警政署官員都表示他們並不清楚。

警政署交通組專員劉振安表示,當初交通部如何來做出劃分,他並不清楚;現在快速道路限速,最快速限是不能超過九十公里,這對於二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行車速度與穩定性來說,並不是太大問題。然而,不管如何,任何政策要做成決定,總是要有一些可以說服外界的理由。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林福山說明,原本交通部在試辦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時,並沒有區分紅牌與黃牌,只是後來法律明文規定之後,交通部就得依法辦理。他說,依據道安規則,上述兩類都屬於大型重型機車,只是經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增修,把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比照汽車。

不過,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說明,當初王幸男在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時,是在警政署官員說服之下,同意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可以先行駛快速道路,然後兩年之後再來評估是否可以行使國道。

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表示,立委推動法案一般會先與部會官員溝通,王幸男原本也沒有做這樣劃分,可是由於考量重型機車禁止進口二、三十年,而且,國內一般汽車也沒有與重型機車在高速公路互動的經驗,所以,希望能以比較溫和,也就是採取漸進的方式來推動,也因此,最後接受警政署官員的建議,以五百五十CC劃分紅牌、黃牌兩車種。
只要談到紅黃牌,就會看到一堆四輪嘴臉

罰單就當停車費繳一繳吧

我之前在台北市工作平均一個月一張,也是比汽車格划算拉

haiwanghao wrote:
原來違規罰錢還可以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認為自己是正人君子,有付錢就好?
對啦,有錢真好。...(恕刪)


我又多了偽正人君子,有錢人的帽子
我不是正人君子,也不是偽正人君子,更不是有錢人

haiwanghao wrote:
還有別人說你違規是不對的,就要說別人扣你帽子,好像反而是說你的人的錯?...(恕刪)


一開始我請你更正是違規,不是違法
從來都沒有說違規是對的

haiwanghao wrote:
相信大部份騎重機的肯定都會把車停在該停的地方,不會像一些人,違規還可以
怪政府怪檢舉的人,明明是加害者,還要演受害者。...(恕刪)


上面說的一些人,相信不是說我
我前面說得很清楚,如果我違規絕對支持警察依法告發,二話不說繳罰單,絕無怨言

haiwanghao wrote:
然後一個會公然說自己會故意違規的人,還要辯解說自己沒有說違規就是對的?...(恕刪)


不知是閣下的理解力有問題還是我的表達能力有問題
再說一次,我認為法規不合理,但警察依我認為不合理的法規告發違規,依法行政我非常贊成
法規合不合理是一件事,違規告發是一件事,兩件事是獨立事件
本來就沒有說違規就是對的,拜託回去翻一下

haiwanghao wrote:
說實在我真的很同情那些沒違規,也很有水準騎重機的人,被一堆沒水準愛違規的害到
被一堆人仇視。...(恕刪)


閣下對重機的仇恨值頗高
誤導、扣帽的技能也點滿
要撼動你的意念似乎非常困難
不過我至少成功一點點
閣下已經改口說違規不再說違法了
我認為政府忽視大型重機停車問題比上國道嚴重

而車友也是

不容易,不安心的停車環境,也是大型重機成長緩慢的主因

大型重機如果可停一般機車格,對於通勤族才是一大福音。
重機可以慢車道跟快車道亂鑽
重機可以上快速道路
重機吵著上高速公路
重機可以隨便停白牌機車車格跟汽車車格
所以在台灣重機真的好棒棒啊好強啊!!!

沒錢只能當阿宅... wrote:
重機可以慢車道跟快...(恕刪)

現況是
重機不能慢車道跟快車道亂鑽
重機可以上快速道路
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
重機不能隨便停白牌機車車格
所以你到一旁玩沙去吧。
現在路權團體指是在要求國內不論紅黃白牌機車都能比照台灣以外的機車路權正常化,之後台灣的交通秩序才有改善的空間,而非繼續沿用戒嚴時其所制定的路權規劃。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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