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囂張到佔據內側車道,最少有二十輛重機

豆腐仔 wrote:
哇哇哇..01越來越...(恕刪)

其實鑽車縫指的就是同車道超車。
而一般道路上是沒有這個罰則的,
否則滿地的小羊不就通通違規開罰了?
至於你說汽車要怎麼鑽機車?
很簡單,遇到機車騎慢一點的又剛好靠邊,
你從他旁邊過就是同車道超車,不就是鑽車了嘛?
就法條來看,重機只有在高快速公路上才有明文規定不得同車道超車、併駛,
一般道路是沒有的,所以我才問你說,
你要警察開哪條?下次再遇到有重機騎士在一般道路這樣騎,
就別大驚小怪囉!
另外,這是補魷魚的船嘛?曾在北海岸濱海公路上看過很多在海上的船都會點這種燈。

豆腐仔 wrote:
你們看文章都沒看重點...(恕刪)

豆腐兄
雖然您的火氣很大,但小的還是認真回文跟您討論
由您附上的照片,因為是由正後方拍攝的,不太看得出來各車輛前後的關係,也許看起來車道上左右都有車子,但事實上這些車子前後也有錯開。如果是這樣,那這是滿標準的車隊騎乘隊形。
在許多國外機車安全教育網站也大多建議用這種隊形做車隊騎乘


這種隊形的好處是,可以在有限的車道空間中,使車隊中各車輛的前後車距拉大,並且有較佳的視野,比起排成一串騎車有更大的安全。
台灣導入大型重機沒有很久,大部份國人甚至重機騎士本身,對於大型重機騎乘的相關概念的了解不見得很完整,而政府對這一方面也沒有心想去認真研究及宣導,因此造成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及犯錯的情形。我想搞族群對立互相指責不是好辦法,多溝通才是上策。
當然,我是由您附的照片去做判斷,實際上如何您在現場是最清楚。不過,即使真的是同車道併駛,如前面網友說的,就交通規則及處罰條例來說,也並沒有違規的問題。
至於排氣管吵人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跟霸佔車道無關,我覺得是霸佔別人的耳朵,這比霸佔車道嚴重。我覺得大家騎車真的不該只為了自己爽,而吵得別人抓狂。
豆腐仔 wrote:


新同學01不是你想的單純.嘴砲利害


職業是個司機就乖乖當司機,不要以為看過一兩篇新聞就以為自己是律師

法規上汽車不等於小客車,機車也是汽車,那請問機車怎麼騎??

再來,開車中用3c產品包含相機都是違法,你新來的嗎?

長按喇叭也是違法,你新來的嗎?

看下來,重機行駛方式沒違規,排氣管大聲也不是你說了算,反倒是你用手機又違規使用喇叭,連司機的角色都演不好,就不要自以為是個律師講法律好嗎

我沒空啦 wrote:
台灣就是路太小了 ...
不像國外要多大就多大
不懂開四輪車的人心理問題如何= =
你駕照是買來的嗎?

台灣路很寬了..............
國外一些開發的早的城市,又很重視古建築。
市區裡面一大堆只有雙向兩線的道路。
豆腐仔 wrote:
你們看文章都沒看重點是嗎?? 是誰先罵人??

我開車用手機拍照我承認是不對..[還是以後改用相機]

用相機也是違規。



豆腐仔 wrote:
他意指只要他喜歡.怎麼騎都沒關係...那是不是只要我喜歡.都可以隨便把車隨意停呢?

法規規定重機比照汽車駕駛方式..那請問他們這樣騎算甚麼??

平面道路沒有規定不能在同一車道上並排行駛.............
你開車只要能距離旁邊車子50cm以上,你也可以學機車這樣走。
豆腐仔 wrote:
你們看文章都沒看重點...(恕刪)


看來你跟原影片的女生一般樣嘛.............


加油.好嗎?


另外你說你最討厭吵死人的排氣管..


如果是原廠的就這樣..那你去交通部要求修法增加分貝門檻吧


車廠表示:怪我囉?



豆腐仔 wrote:
你也利害嗎..準備入...(恕刪)


我第一天註冊?

見鬼了!

你現在是惱羞隨便開槍嗎?

左一句我朋友右一句我朋友

其實強者我朋友就是你的虛構人物吧

好好說你當我嘴砲!

真沒水準!不再回了!看了就有火!

豆腐仔

基本資料

註冊日期: 2008-06-07

nox913106

基本資料

註冊日期: 2006-07-15

新同學?誰才是新同學阿?

第一次可以在01看到這種回文

怒到!
tansywen wrote:
其實鑽車縫指的就是同車道超車
而一般道路上是沒有這個罰則的,
否則滿地的小羊不就通通違規開罰了?
至於你說汽車要怎麼鑽機車?
很簡單,遇到機車騎慢一點的又剛好靠邊,
你從他旁邊過就是同車道超車,不就是鑽車了嘛?
就法條來看,重機只有在高快速公路上才有明文規定不得同車道超車、併駛
一般道路是沒有的

推專業,其實一般(四輪)汽車自己常常『同車道超車』,而不自覺
換成重機,就變成危險駕駛嗎?其實<兩輪vs兩輪>,側面間距往往比<四輪vs兩輪>,更寬
壓力鍋 wrote:
在許多國外機車安全教育網站也大多建議用這種隊形做車隊騎乘


與前車保持兩秒鐘行進距離是很基本的常識
時速100,每秒前進27.77公尺,兩秒可前進55.5公尺
其實也就是
高速公路,小型車(車速)/2,時速100/2=50公尺,這個規定的由來

壓力鍋 wrote:
豆腐兄雖然您的火氣很...(恕刪)


我會禿濫是因為現場我車子角度沒辦法完全程現..這照片就算了不說.

你若在現場你就知道那排氣管有多吵.我敢確認不是原廠.若那排氣管是原廠進口時就驗不過了.

本人實在懶的管你怎麼騎.但也無需騎到讓其他用路者罵..也絕對不是引擎聲音


回上樓..那照片是烏石港附近拍的
FB>跟著豆腐哥遊台灣& 台灣寶島悠遊行 歡迎參考

乙烯 wrote:
職業是個司機就乖乖當...(恕刪)


歹勢..我高中都沒畢業呢..我校長兼打鐘所以了

但是我何時說到律師字眼啦..重機騎乘方式與汽車駕駛於道路方式一樣..那表現需同車道前後駕駛.

這應該沒錯吧..難道汽車可以2車道並3台嗎?

我45歲..在這裡與你們嘴砲很類呢..晚上還要兼差呢..

哪有你們都市小孩這麼好命.有錢騎重機阿...重點.別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上

不要改裝那吵死人的排氣管好嗎-請做好人別做臭人>顧狼怨
FB>跟著豆腐哥遊台灣& 台灣寶島悠遊行 歡迎參考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