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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我們的政府真的是腦袋有洞(8/20首頁更新)

昨天去石卓7-11 我一台車停一個車格停的好好的
結果一個老阿貝跑來靠北要我把車牽去停旁邊
不要佔車格
當下我就賞它一個白眼!!

lufat wrote:
應該這樣說 有會遵守...(恕刪)


可以啊!! 但是不論任何車種都應該簽!

你把你文內的重機換成自小客~
道理不是一樣???

算了,我幫你換~~如下!



應該這樣說 有會遵守也有不遵守交通(飆車)的自小客,
我不反對自小客上高速公路,但可以請先簽署放棄刑法過失
傷害&附帶民事侵權賠償的請求權嗎?
萬一我沒超速的開車在高速公路上,自小客自撞或是不遵守交
通規(突然自後方超車)則導致追撞上,我可以不負刑事+民事的責任嗎?
稅大家都有交,不是自小客就該有特別!

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88862088@N00/

xopen520 wrote:
當初本來國道的設計比現在還多出2條

可是不知道是誰說台灣地小這麼多條沒用



本來蔣經國說要全線開10線道的

當時大部分委員代表反對
說台灣哪來那麼多車...

蔣經國說:幾十年後...

Archerfish wrote:
腦袋有洞的選民,

自然會選出腦袋有洞的政府;

腦袋有洞的政府,

希望選民的腦袋繼續有洞.

禾申言舌 wrote:
前朝得票率51%一樣是個爛政府
當朝得票率51%也一樣是個爛政府

兩邊支持者各約一半一半
加總就是全部...結論就是台灣選民頭殼上都有洞?



前者的說法不包括中間選民及不投票或廢票的人...
後者的說法直指全台灣選民,有點牽拖了
我從2000年就不再投票了,浪費自己星期六睡覺時間
給他們去A錢!!
因為賄選,政客,讓我看透這些只有利益的候選人!!

真的要反的話,應該先把監理司司長彈劾下台
他不是活在這個時代的人,擁有著八百年前的腦袋!!

exj7898521 wrote:
不好意思,我看他用側...(恕刪)

不好意思~假如剛好讓我看到你
你折掉我後視鏡~我一定打爆你的頭

小八mini wrote:
不好意思~假如剛好讓...(恕刪)


不好意思!如果剛好讓我看到"妳"
"妳"拆掉我後視鏡 我一定打爆妳車頭燈(誤)
一堆笨蛋開箱文跟腦包fitting... 我是campy

lufat wrote:
應該這樣說 有會遵守也有不遵守交通(飆車)的重機騎士,
我不反對重機上高速公路,但可以請先簽署放棄刑法過失
傷害&附帶民事侵權賠償的請求權嗎?
萬一我沒超速的開車在高速公路上,重機騎士自摔或是不遵守交
通規(突然自後方超車)則導致追撞上,我可以不負刑事+民事的責任嗎?
稅大家都有交,不是重機就該有特別!!

有兩個方法
一,保持安全距離,閣下看的懂什麼是"安全距離"
二,你不要上路
話說好幾次看到某些四輪垃圾就跟在我屁股後面
都快親到了,他X的,他們到底有多自卑
完全不能忍受一台機車在他面前

Bruce815 wrote:
我們政府確實腦殘!
因為根本沒必要開放重機使用呀!!

在節能減碳的時代,開放耗油的重機不是本末倒置嗎?
你說汽車不是更耗油?
沒錯!是更耗油,但起碼他可以坐4人以上,你再大台的重機還是只能做2人.....

問題是上下班時間的路上,有幾台小轎車是真的坐滿四人的?大部分都嘛是一個人。
大型機車的性能足夠上快速道路甚至高速公路,可以取代一定數量的一人小汽車。
就像我朋友說的,他住台北,常常要跑新竹工作,如果大型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
他會改用大型機車。這樣的人多了,是不是就有節能減碳了?

Bruce815 wrote:
更何況,台灣的道路最快也只能讓你騎到時速119公里,動輒時速可以2~300的重機有何用?

四輪也很多可以開到接近200啊,一台1.3的就可以坐四個人跑110。
那是不是1.3以上的小汽車都要禁止?

Turritella wrote:
很多政策看似腦殘,背後是有原因的

如果重車不強迫停汽車格,甚至改成只能跟停一般機車格
當場面臨到的問題就有兩個:

一個就是畫機車停車格的時候,就必須保證任何重車都停的下
不然就會產生收費和管理上的困擾...

並不需要這樣,大部分的大型機車車款,看似大台,但其實跟一台250cc的中羊差不多。
就像樓主照片的Z1000,並沒有超出停車格。以官方的機車停車格標準尺寸來看,
大部分的街車、街跑、跑車都停的下。會停不下都是因為很多地方的停車格根本
沒有按照官方規格來畫。不要說大型機車了,連我的勁戰都可以在拉起中柱後屁股
跑到格子外。剩下的就是一些比較大型的。反正就規定,以不超出格子的框線為準,
停的下去就停,如果停下來超過格子就請去停汽車格。硬要停機車格,超出格子了,
就開罰單。收費就看格子收啊,如果他能停的進機車格表示他只佔那個空間,就照
機車格收費。如果太大非得停汽車格,那就代表他佔用了逼近汽車的空間,那就照
汽車收費啊。一堆人喊台灣地小車多,卻認為大型機車應該去停汽車格。既然地小車多
就要有彈性的使用空間,而不是用單純的二分法做規劃。我這種鄉下二流大學畢業的
都想的到方法,我不相信那些一堆碩博士的公務員想不到。

Turritella wrote:
另一個就是,台灣有汽機車分道

哪裡有分道?

eights wrote:
等到重機來跟一般機車搶位子時,
又換機車族大罵【政府腦殘沒藥醫】。

罵什麼?大型機車騎士又不是平白冒出來的,不少也都是原來騎小白牌。
他不騎大車,他也是騎小車來佔一格。有差嘛?

utt669 wrote:
想要方便的時候就說重機是機車,想停就停.要爭取權益的時候就說是汽車,要求跟汽車一樣權益.

這問題不光是這樣而已。就像說我說的大家都在唉空間不夠。那空間使用就要彈性一點。
停的進去就停機車格,停不進去就去停汽車格,就以會不會超出格子為準。
樓主po的那一台明明就停的進機車格,你要他去停汽車格,不只浪費空間,
而且容易引來四輪駕駛的負面反應。

改天可以找一群重機車友
出遊休息的時候去知名百貨的停車場
一台重機停一個汽車格
把停車場全部佔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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