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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都在吵,只有550cc以上車種上國道,那其他cc數的機車呢?


耶魯熊 wrote:
不然該怎麼解釋呢??...(恕刪)


他就是解釋不出來又不想在嘴上輸人
只好用攻擊式的語言來貶低別人
這種心態的言論沒有理會跟回應的必要
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多打自刪..........
耶魯熊&雪翎翎 の 軟硬兼施 http://lbear.pixnet.net/blog
重機開放快速道路後就已經打過一次臉了...
有因為速度快而增加死傷?
結果是快速道路反而保障了重機騎士的安全!
為什麼還一直執迷不悟!

高速下出事是不是很危險...是!
但高速公路的環境卻讓出事率大幅降低!
騎車走北宜跟走雪隧...
打死我都不相信走北宜會比走雪隧安全!
為了重機騎士生命安全著想...
趕緊多開放一條安全回家的高速公路吧!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忠貞546 wrote:
也不要說不讓上高速就...(恕刪)


讓我上高速,我還是認為交通部是腦殘,並不是考上高考就是天才。看看台灣的交通現況,
像是天才能設計出來的嗎?大部份人報名考公務員都因為準時下班和週休2日。要他們加班
思考台灣未來交通現況,想得美,反正連假期間不要塞車就好,多蓋幾條快速公路也不是
花他們身上的錢。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rain12329 wrote:
只要立法機車高速公路犁田後車閃避不急輾到不用負刑責,
機車隨意變換車道A到汽車摔倒或追撞汽車,傷亡不得向汽車駕駛追究刑責,

贊成開放,

保障機車路權 誰保障汽車駕駛....

其實只要違規超速就重罰100萬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開罰50萬
因為違規而造成他人傷害就判刑10年以上徒刑
造成他人死亡 就直接判死刑外加所有財產全部充空 不就得了
這樣人人都會遵守交通規則

呂小俊 wrote:
重點在於,兩輪的會雷田!

四輪不會!

如果兩輪上國道因而雷田!

而造成後方來不及煞車輾過去!(是真的煞不住)

請保證後方汽車不需負任何責任!

所以結論是 汽車是會撞死人的 是個很危險的交通公具
不如能加速超過最低速限的機車都給它開放上國道好了,

反正沒重機上國道,就已經那麼塞了,再給它開放上去不知是要作啥?
我只想問249cc的小忍為什麼不能上快速道路~

0~100km/h 7秒半~比黃牌速克達還快,也比一堆四輪快

尾速170km~190km~還是比黃牌速克達快~

馬力33P

為啥,慢速的黃牌車可以上快速道路????

好了,簡單看出用CC數來區分本來就是粗糙的爛政策了~

快速道路速限70~90KM/H...

大概小忍油門只要催1/3就輕鬆達到了~

時速錶指針還跑不到1半勒~

我不要求上國道,只要讓小忍能上快速道路就行了~

GSX-R1 wrote:
跑得到法定最低限速嗎 ...(恕刪)

你跑不到嗎?
下次記得看看
60 最低速限 如果沒記錯
南台灣小太陽 wrote:
所以結論是 汽車是會...(恕刪)


不~~~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所以以後禁止大家出門!

這樣你滿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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