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

重機上國道的優缺點!?

Irish Coffee wrote:
我與你完全不熟,你回...(恕刪)


老夫引為奇觀。
在公共論壇申言,須言之有據,這基本做到了,才能言之有理。
引用不明資料,或錯誤資料,竟然還鑿鑿言之有理……。
天下奇觀莫甚如此。
Irish Coffee wrote:
臭嘴之人,必有其嘴臭之處
去看看PO的回文,無一不是臭嘴!

難怪可以這麼不受歡迎!
可以滾了!


笑死,第一句話就廢話。
當然最好笑的是被踢爆引用錯誤數據抹黑不成,氣噗噗都說要拉黑名單
結果沒多久又忍不住解黑名單看自己被打臉。

我真的會被笑死耶

我寧願當嘴臭的,也不要當隨便引用資料不負責,被指正還氣噗噗沒風度說人嘴臭的人。
這篇一樣私訊過去給你。哈哈
Irish Coffee wrote:
我與你完全不熟,你回...(恕刪)

不少比例是休閒用途?你的數據哪來的?自我感覺嗎?
Irish Coffee wrote:
大型重機騎違規情形嚴...(恕刪)


重機違規那麼多
真的很離譜
taiwan99999 wrote:
重機違規那麼多真的很...(恕刪)


他的數據是錯的啦
七萬件違規被說成七十七萬 差十倍耶
大型重機違規件數還是小於小客車啦


最好笑還是這種跟著錯誤數據喊燒的
Keithdiscovery wrote:
老夫引為奇觀。
在公共論壇申言,須言之有據,這基本做到了,才能言之有理。
引用不明資料,或錯誤資料,竟然還鑿鑿言之有理……。
天下奇觀莫甚如此。 ..(恕刪)


敢問言中反證為何?
若無反證
這段言論正好回歸己身

"天下奇觀莫甚此"

另外 老夫 網友
正確用詞應該叫做"莫甚此"

最後, 還望 老夫 網友 明示反證
千萬不要變成自己口中的"莫甚如此"
那就貽笑大方了

補充
按老夫網友你所言--竟然還"鑿鑿言之有理"
正確用詞可直接用"言之鑿鑿"

塵世中一迷途小書僮 敬上
freedomhome wrote:
敢問言中反證為何?若...(恕刪)


承蒙小書僮的"指教",在此用"指教",不用"指正",小書僮當可同意老夫分別論述之意。
在該網友引述的新聞中,其中數字是有矛盾之處如下:




如是一時不察,更正即可,無傷大雅, 更顯人之大度。 在公共論壇,誰人保証永不失手…
如是有意之,則其心可誅,故意引用錯誤的數據申論,人人皆可攻之。

老夫常跟朋友說,你的主張永遠是對的,所以我的主張也永遠是對的,不須黨同划異,面紅耳赤去爭論,何必呢。但如引喻失義,卻知錯不改,則只能貽笑大方。
以上,有據有理,有錯被"指正",展現大度更正即可。

至於小書僮"指教"的中文用法,老夫亦同意,老夫時有意時將成語倒裝、變形,此是修辭學的學問,小書僮可以不喜歡,但卻不能說是錯誤,故在此曰"指教"。



僅留下老夫的愛駒照片,此樓反對或贊成重機上國道之人,老夫均尊重,老天心中亦有定見。但如老夫的主張:"你的主張永遠是對的,所以我的主張也永遠是對的",大家平安快樂騎車,出門是件快樂的事,回家是件幸福的事,祝本樓車友在此、在路上均快樂。
MikaHakkinen wrote:
不少比例是休閒用途?你的數據哪來的?自我感覺嗎?


這你也能嘴?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若按車種別觀察,輕型以「購物」為最主要用途,占 40.5%,普通重型以「通勤(學)」為最主要用途,占60.1%, 大型重型則以「休閒娛樂及旅遊」為最主要用途,占57.3%。

數據是根據交通部每2年做一次機車使用狀況調查,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依統計法核定有案
調查對象是大型重機車主,這樣夠清楚了嗎?
(最新的是2017年公告的調查結果,2019年的調查結果10月才會公告)

如是有意之,則其心可誅,故意引用錯誤的數據申論,人人皆可攻之。

我引用來源數據來自媒體,附上原文連結,這叫引用不明資料?其心可誅?

有些人就是喜歡嘴炮,一副嘴臉!半吊子的文筆,白話不白話,文言文不文言文。有錯被指正了,還一副倚老賣老嘴臉硬拗"指教",有錯不改硬是要嘴,才是貽笑大方。

......天下奇觀莫甚如此

承蒙小書僮的"指教",在此用"指教",不用"指正",小書僮當可同意老夫分別論述之意。......

老夫常跟朋友說,你的主張永遠是對的,所以我的主張也永遠是對的,不須黨同划異,面紅耳赤去爭論,何必呢。但如引喻失義,卻知錯不改,則只能貽笑大方。
以上,有據有理,有錯被"指正",展現大度更正即可。


至於小書僮"指教"的中文用法,老夫亦同意,老夫時有意時將成語倒裝、變形,此是修辭學的學問,小書僮可以不喜歡,但卻不能說是錯誤,故在此曰"指教"。

黨同伐異:黨同划異?《後漢書 ·黨錮傳序》:“自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

鑿鑿:話說得非常確實。清・蒲松齡《聊齋志異・段氏》:“言之鑿鑿,確可信據。”
言之有理:說的話有道理。明·無心子《金雀記·守貞》:“還是左兄言之有理,極是曲體人情。”

莫此為甚=無甚於此莫甚如此?沒什麼能超過它。形容程度極深。宋.洪邁《容齋三筆.卷四.樞密稱呼》:「遂有知院同知之目,初出于典謁街卒之口,久而朝士亦然。名不雅古,莫此為甚。」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一四回》:「漢末氣運之衰,無甚於此。」

中文的修辭學中的譬喻法、感嘆法、設問法、摹寫法、轉化法、誇飾法、映襯法、借代法、倒反法、雙關法、呼告法、引用法、對偶法、排比法、層遞法、類疊法、頂真法、倒裝法、回文法、象徵法,就是沒有變形法。文言中的變形是文章句型修飾的結果,不是修辭的方法。

"鑿鑿言之有理"根本是文句不通,詞不達意,人家好意提醒了,一副倚老賣老的口吻硬拗,還鬼扯修辭學的學問。

古有云:「為老不尊,為幼不敬」
Keithdiscovery wrote:
..(恕刪)


先謝謝你辛苦打一堆字回應

有一問題請教
有此答案後, 才可進一步討論

咖啡 網友 在 147樓中所言

Irish Coffee wrote:
大型重機0.5件違規算少嗎?..(恕刪)


請問是否與你當時所看見的一致?
  • 3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