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go11599 wrote:不知道日本地比台灣...(恕刪) 日本很少機車,倒是腳踏車很多,他們通勤用大眾運輸工具,單程兩小時很正常,我常去我了解。機車休閒用的,或是暴走族(這近年比較少)。但是明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為什麼不執行?
freedomhome wrote:衝不衝突不是自己主觀認為的我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碰撞後責任公平"談的是法, 不是你的主觀...(恕刪) 那請問一下這位「自由家」先生,現在的快速道路您有嚇到吃手手不敢開嗎?有每天輾重機嗎?重機騎士有每天滑到您車下嗎?您有因為堅持「碰撞後責任公平」,堅拒開上快速道路嗎?快速道路都沒事了,你真的知道你倒底在堅持什麼嗎?
從這一整棟樓為數眾多的爭路權方口中說"三讀通過開放...云云"從法規來看, 可得證普遍性的爭路權方根本不懂法令,不明白三讀通過甚麼應該又是只看懶人包吧然後同溫層聚在一起也就只會滿口民智未開, 井蛙, 奴民驕傲的高高在上模樣連下巴都翹起來了思維程度及言論水準至此這棟樓還真是該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