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th2011 wrote:我認為一個位置停一台車合理,不是你擠得下就沒事.如果停兩台車,使用公共車道次數會可能是別人兩倍,使用電梯次數也兩倍.使用柵門管制或警衛注意,或別人要等的時間都增加,其實是侵害了別人的機會成本. 又來一位停車場強迫症患者。我就說過了,要不要限制你家只能住幾個人?或是限制沒有工作的人,因為沒事上上下下、或住超過人數,可能電梯用量大,電費增加 也容易耗損是占人便宜的行為別人停兩種不同車,外出也就一個屁股能開,不是選機車 就是汽車,扯甚麼電費?又不是停車格堆垃圾、雜物、爆裂物,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鳥毛一堆,當自己先禁國家,禁好禁滿,奴到家。
Ruth2011 wrote:我認為一個位置停一台車合理,不是你擠得下就沒事.如果停兩台車,使用公共車道次數會可能是別人兩倍,使用電梯次數也兩倍.使用柵門管制或警衛注意,或別人要等的時間都增加,其實是侵害了別人的機會成本. 奇文共賞以後社區要限制 每人天每進出大門次數
台灣大部分人都是自私自利, 所以一個社區要有好的管理 一定會訂出嚴格規範, 台灣鯛 喜歡占小便宜佔用共用空間,只要是社區大樓都會有台灣鯛存在, 什麼奇聞共享, 要看奇景,去沒有人在管理的社區大樓處處都是奇景, 停車格給你釘出小木屋, 停車格放露營物品我還以為他要在停車格睡覺生火了,都有發生過。
其實沒有所謂的獨立產權,你拿到的建物權狀跟土地權狀都是持分的(除非你買別墅透天),你有權狀只代表那個位置是你的,不是那塊停車位長方形的框框內都你的,那這樣車道算誰的?所以答案不是說那是你的框框你想幹嘛就幹嘛,所以還是跟管委會協調看看吧,我們社區是有在沒畫車格的空地上讓重機停(當然也是不合法的),一樣有收管理費,但比汽車少,這樣沒亂停的車主也不會賭爛,管委會也有錢可收就不會該該叫,以上是小弟在建設公司7年的淺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