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pehero wrote:不能同意你更多,台灣機車騎士的素養,根本不夠格開放上國道! 同一個爛咖~回家換個汽車開出來!馬上就夠格上國道呢!!!不能同意你更多!台灣吃麵的人素養~根本不夠格吃飯!台灣挖鼻屎的人素養~根本不夠格挖耳屎!台灣走樓梯的人素養~根本不夠格搭電梯!尊重別人的選擇真的不難~歧視騎士騎士歧視....衷心希望台灣社會走出這個惡性循環~
踩過感動 wrote:時間106.07.1...(恕刪) 之前騎黃牌去臺中 Costco 也是被引導到機車格好在沒被你Po 上來私人停車場不適用政府法規,只有跟政府標合約或簽約的停車場或是公有停車場要依政府法規走。
wow168 wrote:沒人要你支持重機上...(恕刪) 其實不太想說了.因為怎麼說.大重機還是不會保護自己.連穿個防摔衣都理由一堆台灣不論對錯傷死者為大的法律.就回說大重機絕對不會犯錯.連帶個瓜皮帽也是奈我何的態度另外我沒用FB.讓你失望了
windingmind wrote:相同的概念 不同...(恕刪) 沒錯.相同的概念.其實更多高級車會去停殘障車位跟一次停兩格一樣反正都是私人車位.你奈我何的態度.台灣法令也是模糊不清.如果罰單真的能開立.就繳一繳就好.就如同瓜皮上快速那位仁兄態度是一樣違規如何.老子有錢!
踩過感動 wrote:時間106.07.18...(恕刪) 我告訴你吧Myroad 700車身又寬又長,停一個機車格不但會擠到旁邊,而且也會凸來,讓往來的人車都很不方便,所以停成這樣是不得已的作法,而且也能讓走道的往來更好走。但是他又比汽車小很多,真的要他去停汽車格會又很不經濟,某些找不到停車格的汽車駕駛會推倒洩憤。所以停成這樣是最好的停法,雖然看起來不舒服,但這是最適合現狀的停法。